本报昆明5月9日电 (通讯员赵安金李志强)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陈锡诚涉嫌受贿、玩忽职守、贪污一案,今天上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锡诚表示认罪服法。
检察机关指控,陈锡诚在担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期间,索要和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90万元,港币2万元;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款6.98万元;陈锡诚在担任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昆明试点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期间,不认真履行指挥长的职责,导致云南省政府的惠民举措得不到落实和国家优惠减免的811万余元费用流失。
检察机关认为对被告人陈锡诚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三罪数罪并罚;对索贿罪应从重处罚;陈锡诚能主动交代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以及贪污公款和玩忽职守的问题,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其贪污、玩忽职守罪行,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其受贿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将择日宣判。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