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新规实施 各超市执行未到位
2012年05月13日10:1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记者李杨)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通常我们到超市买东西,一般都会尽量避免买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不过,如果商家将临过期食品与其他食品混合摆放,或者打折扣促销,消费者难免会有走眼的时候。
为了规范商家的销售行为,浙江省工商局制订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制度规定,临保食品不能与正常食品混在一起,必须亮明身份,设立专柜或者贴上标签。
这样做的确起到了提醒的作用,也方便了消费者。其实,北京早在2月份就出台了这一规定。不过,对这一规定,各大超市执行得如何?
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超市可供选择的临保食品种类少,而且在一些超市很难找到临保食品专柜,他们甚至也看不到关于临保食品标准的提示。像在杭州的某超市,专柜中只有几瓶饮料,而其它的都是未到临保期的食品。值班的向经理表示,这说明他们的标准是高于省工商局的要求,严格自己,不是把临保食品与非临保食品混杂放的。
记者:这个保质期是21天,5月21号它才到期,按照提前两天,应该是5月18号。
向经理:我们昨天还没有临保的商品,应该说我们的标准是高于我们工商规定的。
在另外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不少东西都达到了临保期,但并没有被放在临保区域里。值班的谢经理解释的很简单,如果保质期2天的,它们会在临保期当天晚上打折卖掉,卖不掉的就销毁。
记者:这儿的食品,比如说蛋糕的保质期是两天,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是不是今天这种也要放到临保专柜里面去?
谢经理:这种都是晚上打折卖掉的,然后买一送一,全部送完的。如果还是剩下一两个没有卖完的,我们就销毁掉。
而作为早在2月份就出台了“临近保质期限食品销售专区制度”的北京,目前的状况更不理想。昨天(12日)记者在北京的几家大型超市中,并没有发现临保食品专柜。但是捆绑销售临期食品的办法比较多见,面包、牛奶更是严重。这种促销方式也容易使一些不明就里的消费者,误以为价格便宜,在未细看每样食品保质期的情况下,就可能购买到临保食品。不少市民表示不太想买临保食品,在他们看来,食品当然是越新鲜越好。如果贪图便宜,购买临保食品过多,一旦吃不完就过期了,浪费钱,还不如不买。
市民1:一般不会,因为临近保质期的话就要过期了,肯定日期越新鲜越好。食品一般不会买,像别的东西可以买,纸巾或者什么可以买。有的时候看日期,如果说六个月保质期,两个月左右可能会买。
市民2:我不会买,我怕吃不完,一般都比较喜欢买新鲜的。我一般不去看那边的商品,临保的商品不太感兴趣。
业内人士解释称,在实际工作中,获利不高,打价格标签麻烦,容易产生过期食品,需要有专人管理等是一些超市不热心推广临保商品专柜的主要原因。对此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郑志锦律师开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就是要增大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郑志锦:一旦消费者在商场买到了过期的食品,工商局、消协接到投诉,就大力支持消费者“以一赔十”的条款来向商场索赔。如果仅仅设立一个临保的专区,消费者的权利得不到支持,设立临保的主要目的可能实现不了。
作者: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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