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何欣) 在超市内购物时,被货架高处落下的箱子砸伤。近日,刘女士将沃尔玛超市告上西城法院,索赔住院费等46万余元。
刘女士诉称,2011年9月1日,她在沃尔玛宣武门分店购物时,被货架高处落下的多个箱子砸中后当场晕倒,随后被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刘女士头部外伤及颈椎弯曲。在医院住院治疗了俩月,花费医疗费三万多元。刘女士认为,沃尔玛超市作为公共经营场所,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于是将沃尔玛百货公司及宣武门分店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共同赔偿自己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6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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