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辛 一 通讯员 汪国振) 5月14日,呼伦贝尔市的王某因犯抢劫罪、抢夺罪、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1年7月20日,张女士在某网站上登载了一则求职信息。王某看到后,便冒充某房地产公司人事部经理约张女士见面。7月21日16时许,张女士与王某如约见面,王某将张女士骗到了一处景点的山坡处,并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强迫张某进入山洞里。之后,他抢走了张女士的320元钱和1条金项链、1对金耳钉,猥亵了张女士。7月26日22时许,王某约网友赵女士出来吃饭,饭后抢走了赵女士的背包,包里有1500元。后来,王某被当地警方抓获。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招聘、约会网友的名义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在与受害人接触的过程中,对受害人实施抢劫、强制猥亵、抢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抢夺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王某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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