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门口,男子持塑料枪抢劫
本报讯 上午10点,热闹的街上。一辆停在银行附近的轿车内,两人对峙着。
坐在驾驶室的司机,神色惊慌,一只手捂着黑色塑料袋,一只手伸向车门把手。副驾驶座上头戴帽子的中年男子,迅速从衣服中掏出一把黑色手枪,对准司机:“不许动!钞票留下!”
这是今年1月初,发生在慈溪横河某银行门口的一幕。
陈某,慈溪人,35岁,无正当工作,平时喜欢赌博。
去年年初,陈某第一次去澳门赌博,输了三四十万,此后赌瘾一发不可收拾,欠下了一屁股债。
时间一长,债主找上门。陈某东躲西藏,日子过得郁闷。临近年关,债主更是逼得紧,陈某想到了去银行抢钱。
今年1月初,陈某花了20元钱,买了一把黑色塑料玩具手枪。
他选了位于横河的一家银行,这里的路况他比较熟悉,而且地方又有点偏僻,得手后逃跑比较容易。
1月13日中午,陈某开着车子去踩点。他把车停在银行对面的马路上,摇下车窗,点了根烟,观察起银行门口进进出出的人。
来取钱的人比较多,很合陈某的心意。掐灭烟头,陈某一踩油门扬长而去。
第二天上午9点,陈某准备好“手枪”等装备,再次来到银行门口,找了个适当位置,开始寻找下手目标。
1小时后,一个穿着深灰色衣服的男人,手里拿着鼓鼓的黑色塑料袋,从银行出来。陈某心一横:很好,就是他了。
陈某戴上帽子,下车跟上灰衣男。
灰衣男刚钻进车中,副驾驶车门就被陈某拉开。他马上意识到不对劲,将黑袋抱到怀里。
陈某嘴角一撇,掏出“手枪”,让灰衣男听他的指示,先把车开到前面去。
他没想到,灰衣男看到“枪”,反而壮起了胆子,大喊“抢劫”。
大叫声引来不少人,陈某只好作罢,下车逃了。
他躲进一家浴室,把“枪”藏好,随后离开。
陈某不敢回家,在外面租了一间小屋。1月18日,他在出租房中被抓获。这时他才知道,灰衣男的黑色塑料袋中,有现金11万元。
昨天,法院审理后宣判,陈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法院提醒,独自取款要小心,特别是钱多的时候,一进车内立即锁上车门,以防被抢。
本报通讯员 亦茗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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