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各级医院公开药价诊疗费 延至公共卫生单位
2012年05月17日10: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5月16日从沈阳市相关部门获悉,沈阳市政务公开办以院务公开工作为推手,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单位办事公开。全市卫生系统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费用等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提升卫生系统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沈阳市院务公开工作已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并延伸扩展到公共卫生单位。
沈阳市医疗机构统一实行向社会“五公开”,即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各项管理制度、医疗服务信息、便民措施和行风建设情况,总计20余项。时下,沈阳市卫生局和局属医疗卫生单位向社会发布各类卫生信息、医疗服务、健康防病知识2400余次,还向社会公布了市属医院和县(市)区中心医院的单病种平均医疗费用、药品零售价格等方面信息。
在媒体上公示医务人员“六告知”、“六个不”,实行诚信服务,“六告知”,即告知主管医生护士、病情、疾病相关知识、用药情况、必要检查、治疗费用;“六个不”,即不草率诊断、不错过抢救机会、不耽误会诊、不分解收费和非标准收费、不传播患者隐私、不怠慢患者要求;同时,提供便民措施让患者及家属了解获得医疗服务信息的程序,方便患者查询。
沈阳市各级医院统一实行向患者“三公开”,即公开诊疗医生、护士情况,具体诊疗项目及价格,药品名称、数量、价格等情况。各级医疗机构在门诊、病房实行医生公示制,医务人员佩证上岗服务;在挂号室公示各科当天出诊专家,便于患者选择就诊专家;建立住院患者查询系统,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和住院费用审核制度等。(朱勤)
作者:朱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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