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500万年费撬失1080亿品牌 广药坚持索赔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讯(记者 张欣瑜)“广药会继续追究加多宝商标使用责任”,广药集团市场部部长倪伊东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和2011年,两年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高达160亿元至180亿元。160亿元,按国际和国内的销售额的5%商标授权收费标准,鸿道集团应付8亿元商标使用费。倪伊东认为,每年506万元的商标使用费,严重不符合商标授权收费标准。
广药2010年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王老吉品牌价值评估为1080亿元。业内人士表示,加多宝以每年500万元年费撬失1080亿品牌,东山再起很难。
加多宝低价使用王老吉商标权 广药决裂
1997年2月,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今“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香港鸿道签订了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1997年后,香港鸿道成立加多宝公司负责王老吉在内地的生产和经营。2000年,广药集团与鸿道签订了第二次合同,将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10年。
商标租赁合同显示,广药集团向香港鸿道收取的商标使用费,初期是450万元/年,经过十年,到2011年仅为506万元/年。如果双方按现有合同继续合作,到2020年商标使用费也仅有537万元。
据广药集团介绍,450万元的商标使用费,是考虑到王老吉品牌建设初期,按当时鸿道2亿元/年销售额的2.25%来收取的。但此后,这个标准一直没有大变,只是按照合同每年约有千分之九的上浮。
倪伊东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我认为这个标准严重不符合国际和国内的商标授权收费标准。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该是销售额的5%到30%,然而按照加多宝的销售额来说,我们收商标使用费是极低的。”
加多宝表述矛盾:称没有影响 又遭沉重打击
5月16日下午,加多宝就仲裁裁决一事在北京召开说明会。会上加多宝称,对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判决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的结果,对加多宝没有任何影响,只有促进作用,并宣布了在凉茶运营方面的新举措。
随后加多宝品牌总监王月贵发布声明,认为败诉对于加多宝多年来付出的努力是一个沉重打击,深感失望和遗憾。“作为民营企业,纵使我们很努力按照国家法律遵守规则,但力量微薄,无法如愿。”
营销专家李志起认为,加多宝对于失去“王老吉”商标的影响表现的过于乐观,而他预计短期内这对加多宝的打击较难恢复。
李志起分析,多数消费者分不清加多宝和王老吉两者的关系。没有王老吉后,多数人会认为王老吉是正宗的凉茶,而把加多宝当成新品牌,这对加多宝的销售会造成负面影响。而加多宝目前应考虑如何面对自己树立起来的竞争对手,怎样与广药的王老吉竞争、怎样进行品牌间的转换。
加多宝的现实困境:强调无意纠结过去
对于加多宝是否已经接受仲裁结果,王月贵回应,目前仲裁结果已经很清晰了,公司不会再纠结过去的事情。他表示,加多宝正积极研究法律相关规定,对于是否上诉目前还无定论。今后会加大投入,全力以赴把加多宝这个品牌做大。而对于媒体轮番的犀利问题,加多宝均未做正面回应。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5月9日作出的裁决书,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但目前市售的凉茶仍印有“王老吉”字样,广药认为加多宝是在违规销售,据了解,仲裁结果公布之后,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将保留追究对加多宝集团违规销售的权利,或会启动追索程序。
发布会上,媒体问及广药索赔的问题,加多宝没有直接回应,只是表示记者担心的索赔问题不存在,强调:“痛定思痛,希望有关单位、部门保持冷静克制,共同维护凉茶行业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
广药集团执意索赔
倪伊东说:“(是否追究)这个要以法律为准绳,以裁决为标准。裁决赋予了我们广药集团有这个权利,他作为一个被裁定败诉的一个当事人,他有什么权利来质疑和否定,这个裁决做出的判断呢。”
2002至2003年间,鸿道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到2020年,广药始终认为该补充协议无效,商标租赁期限已于2010年5月到期。2008年8月,广药向鸿道发出律师函,称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今年5月9日裁决,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和2011年,两年间红罐王老吉的销售额多达160亿元至180亿元。按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该是销售额的5%。按红罐“王老吉”年销售160亿元,鸿道集团应付8亿元;而按广药集团租给其他合作伙伴按销售额2.3%至3%算,鸿道则应付3.68亿元至4.8亿元;按广药集团租给内部企业的商标使用费2.1%算,鸿道集团也要付3.36亿元。
问及广药是否会继续追究加多宝商标使用责任,倪伊东坚定地回答中国经济网记者:当然。
作者:张欣瑜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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