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刘先生的母亲突发脑溢血去世。由于去世比较突然没有留下遗嘱,刘先生继承遗产成了大难题。除了高额的公证费之外,公证手续的繁琐复杂,法院立案的困难,都是刘先生想不到的。
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法律部的陈凯律师认为,早立遗嘱不但可以防止遗产下落不明,而且继承人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的难度、过程和花费都相应减少。
把立遗嘱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从而避讳遗嘱问题,是阻碍大多数人立遗嘱的原因。
遗产悬念
母亲突然去世 巨额存款留悬念
2012年3月20日,对于37岁的刘先生来说是一个灰暗的日子,他上班时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患有高血压的母亲在家整理家务时突发脑溢血晕倒。等他赶到医院,母亲已离开了人世。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刘先生伤心至极。刘先生是家中独子,父亲早在8年前就去世了,母亲一直不肯搬离她自己的房子和儿子一起住,刘先生便找来保姆陪伴母亲。
处理完母亲的后事,刘先生开始整理母亲的遗物。由于刘先生的母亲离世比较突然,因此没有来得及向他转交家里的财产,也没有留下遗嘱。
刘先生记得母亲曾告诉过他,老人有一笔50多万的存款,其中10万元已经购买了基金。现在刘先生连这笔钱存在哪个银行都不知道。在接下来的遗产继承过程中,刘先生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存款难以查询房产难以过户
在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刘先生发现了十多张存折和银行卡。但当刘先生拿着这些存折去银行查询时,却遭到了拒绝。银行要求刘先生先去办理公证,才能为他查询。
刘先生又拿着母亲的房本去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称,必须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公证处的公证书,证明刘先生是这个房子的唯一继承人,房管局才能给予过户。
刘先生只好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结果发现,继承公证需要一大堆繁琐的手续,尤其是他必须找到所有的继承人,或者证明自己是唯一继承人,否则不能为他办理。
按照公证处的要求,除了户口本外,刘先生还要有其姥姥姥爷所在地居委会的证明,证明刘先生的姥姥姥爷也不在人世了,否则他们和刘先生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遗产。
刘先生说,自己的姥姥姥爷就算活着,也已经100多岁了,怎么可能和他争遗产呢?但公证处说这是手续上的要求。此外,公证处对于这种继承权公证要收一笔很高的费用,光是继承房产就要按房屋面积计算,公证费高达几万元。
刘先生又想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自己的继承权,便到了法院。但没想到,法院答复是无法立案,因为没有合适的被告。刘先生说,他是唯一继承人,又能告谁呢?
至此,刘先生面对母亲的遗产束手无策,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问题似乎成了一道无解的题。
记者采访
没有开通继承人查询业务
针对刘先生所遭遇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公明财富传承管理集团法律部的陈凯律师。他对记者说,近年来继承权纠纷越来越多,公证处对继承权公证的态度也日趋谨慎,当事人关系不清晰,档案不完整,资料不齐全的,公证处一般都拒绝公证,因为这可能导致公证处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通常,继承财产的法律手续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当事人可持公证书到银行或者房管局办理支取和过户手续;另一种方法是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诉讼,当事人可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继承手续。
某公证处公证员对记者说,刘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首先需要确定财产下落。处理这种情况的一般做法是,当事人先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档案保管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然后持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开具调查函。
对调查函的效力,有的银行会认可并予以查询,但有的银行可能就不配合。即使银行配合,也需要明确存款银行到底是哪家,因为全国光是内资银行就有几十家之多,当事人无法逐一查询。
陈律师称,实行储蓄实名制以后,所有储户的存款信息都可以从人民银行查询到。当事人自己或贷款银行可以向征信中心查询个人信用资料,其中包括部分个人存款账户的信息。但该中心目前还没有开通继承人查询业务,也不能提供全面的个人账户信息。
立案几乎没有可能
陈律师介绍说,即使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为了办理继承手续,也可以到法院诉讼,通过生效判决来办理财产过户,但这仅适用于存在两名以上继承人的情况。像刘先生这种情况,他们在执业过程中也曾经遇到过,可以说是独生子女继承中的突出问题。
就刘先生的情况看来,恐怕难以通过诉讼解决。陈律师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首先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否则无法立案。刘先生是家中的独子,作为唯一的遗产继承人,不存在继承权争议,自然也无法通过诉讼办理继承手续。
那么,可否让他的叔叔或者其他亲戚充当被告?陈律师称,刘先生作为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他叔叔或者其他亲戚有可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三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不存在继承权争议,也无法立案。
专家出招
夫妻婚内分割财产
就刘先生的难题,陈律师分析后提出一个解决方案:让刘先生的妻子以隐藏遗产为由起诉刘先生,对包括母亲遗产在内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陈律师指出,夫妻婚内财产属于共同共有,一般情况下只有离婚才能分割,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提出分割婚内财产的诉讼。刘先生的妻子可以此为由提出财产分割的诉讼,在诉讼中申请法院查明夫妻共同财产。
专家提醒
独子继承更需遗嘱
陈律师提示,认为家中是独苗就可以顺利继承遗产、不需要立遗嘱的观念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误区。立遗嘱不但可以防止遗产下落不明,而且在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办理财产过户手续的难度、过程和花费都可以相应减少。
陈律师认为,提早立遗嘱是爱家人、对家人负责任的做法。在国外,普通家庭一般在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就开始立遗嘱,而且会经常根据家庭财产和人员情况更新自己的遗嘱,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做法。
避免家庭财产落旁人
陈律师还提醒,由于子女不在身边,很多空巢老人的财产情况子女并不清楚。有的老人为了方便甚至把银行卡和密码都让保姆保管,如果将来老人遇到意外,辛苦一辈子积攒下来的财产很可能无法被子女继承,或者需要费很多周折才能顺利办理继承。
但是,陈律师介绍说,大多数老人不习惯生前就把财产或者遗嘱安排告诉子女。对于这个问题,陈律师建议老人在遗嘱上只写明账号但不体现金额,而且只告诉子女自己在什么机构立了遗嘱就可以了,无须将遗嘱内容告诉给子女,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链接国外名人早立遗嘱
国外许多猝死名人都立有遗嘱,包括英年早逝的肯尼迪总统,戴安娜王妃,巨星玛丽莲·梦露、迈克尔·杰克逊、惠特尼·休斯顿等人,无不早就立下了遗嘱,而苹果公司总裁乔布斯更是留下了“记住,你将死去”的人生笺言。
乔布斯在一次演讲中谈到:“你有时候会思考你将会失去某些东西,‘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知道的避免这些想法的最好办法。你已经赤身裸体了,你没有理由不去跟随自己的心一起跳动。”
而与此相对的是,国内名人虽然近年来闹出了层出不穷的遗产官司,但至今仍然很少听到有关名人立遗嘱的消息。把立遗嘱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从而避讳遗嘱问题,是阻碍大多数人立遗嘱的原因。
本版文/记者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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