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黄某不听路人劝阻,拍下机场军用飞机的视频并上传至网络,殊不知此举已触犯刑律。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9年8月,黄某驾驶残疾人代步车来到福州市仓山区,探望在黄山打工的儿子。途经义序机场时,他出于好奇,用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拍摄了义序路标、机场设施及几架军用飞机的视频。拍摄时,一名路人提醒他“不能拍,会抓”,但黄某并不在意,继续拍摄,整个拍摄过程持续1分多钟。
回到永泰后,黄某把拍摄的视频上传至网上的个人公开空间,并在视频简介中写着“去福州黄山,经过义序军用机场,近距离看到很激动,因为是第一次看到飞机,就拍下了……”他还声明:“本人不是间谍!”直至被有关部门制止,此段视频已被网民点击播放1.5万多次。
这段视频经空军福州指挥所保密委员会鉴定,其中3项为机密级,3项为秘密级,严重损害了国防和军队安全利益。
永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明知其拍摄的义序机场视频涉及国家军事机密,却通过网络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鉴于黄某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属残疾人,法院据此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永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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