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5·10”爆炸案中,带入拆迁协议签订现场的背包成了此案最大悬疑。日前,记者接触到赵登用的一名工友。据他透露,爆炸发生当日上午8时30分左右,赵登用在县城红卫街灯塔处被一背包男子叫住,该男子随后以5元钱雇用赵登用的摩托车将其拉到“花桥”。而这次爆炸发生的地点正是白鹤滩镇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
赵登用的二哥赵登贤在红卫街灯塔处寻找线索时,找到了这名目击者。此前,根据多名工友的忆述,赵登用出现在爆炸案现场前,曾在这里等活,这是他前往花桥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前,可了解到的最后生命轨迹。
据悉,该男子提出支付3元钱,要赵登用骑摩托车送他到“花桥”。两人开始侃价,最终以5元钱成交,整个侃价的过程不到2分钟。随后,赵登用推着摩托并开始启动,两人沿着坡向上走,约20米后,那名背包男子跳上了赵的摩托。
当日早晨,距离赵登用约15米远的一名工友也称,他确曾看到一名男子与赵登用讲价钱,两人走了一段路后,那人跳上了摩托,但当时并没有仔细留意那个人的样子。
监控录像显示,当日上午8时59分,赵登用身穿浅色衬衣,外面还穿着一件深色外衣,进入监控视野。他还背着一个黑色双肩包,在花桥社区居委会大院内徘徊。5分钟后,赵登用的半个身子探入拆迁办的门口,并在一个柱子前有侧身动作,随后爆炸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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