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彪)惠州市惠东县原政协副主席利用担任两公立学校校长的职务便利,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侵吞、骗取公款60余万。昨日,涉案被告人陈伟川在深圳中级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陈伟光供认不讳。
据检方起诉,被告人陈伟川系原惠州市惠东县政协副主席、惠东县成人中专学校校长、惠东县技工学校校长。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被告人陈伟川利用担任惠东县成人中专学校校长、惠东县技工学校校长的职务之便,以虚开发票、冒领学生助学金、培训交通补助、生活补贴等手段侵吞、骗取学校公款人民币60.32万元,其中50万元借给惠东县信益担保公司5个月,共获取10万元利息的非法利益;另外,10.3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被告人陈伟川已退出60.32万元赃款以及10万元非法所得。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伟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学校公款60.32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以贪污罪对其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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