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厅专门针对“河北石家庄有人因在高速公路上停留时间超12小时而被收取高速公路超时费”一事召开新闻通气会。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5月19日,新闻频道曾报道河北石家庄有人因在高速公路上停留时间超过12小时,而被收取了高速公路超时费。今天上午,河北省交通厅专门针对此事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对之前新闻报道中的疑问给予了回应。
记者杨海灵:这次通气会对于大家普遍关心高速公路超时费还会不会收?为什么要收取超时费?收取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都做出了解释和回应。首先我们从通气会上得到的确切消息是高速公路超时费暂时不会取消,河北省交通厅给出了理由。
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郑利卫:对“超时车”按照路网内最远里程收取通行费,不是收取“超时费”也不是罚款,是为防止车辆通过中途倒卡、丢失卡、闯卡等手段逃交通行费,堵塞收费漏洞而采取的具体措施。通行卡需要设定一个有效的时限,这对于加强收费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运营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是必要的。
记者杨海灵:虽然高速公路超时费不会取消 但是对于收取的方式和方法做出了调整。对于司机质疑的用服务区消费票据证明自己,有捆绑消费的嫌疑,河北省交通厅做出回应。
河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郑利卫:在收费站发现车辆超时,详细询问情况,如果司机提出正当理由并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时,我们将按正常通行车辆处理;如果司机提出正当理由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时,我们将通过信息查询查找证据,当不能证明司机所述“正当理由”不成立时,按其有正当理由处理,不收取“超时车”通行费。同时认真受理司机的投诉,对司机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凡是查证属实、收费单位处理不当的坚决纠正。
记者杨海灵:我们在发布会上还得到了一条消息,就是河北石家庄被收取了345元超时费的司机的情况也有了最新进展,河北省交通厅在调阅了监控录像并走访了相关人员,认定当事司机确实在服务区就餐并过夜休息,认为其有超时的正当理由。所以在5月17日下午,已将345元的超时费退还给了这名司机。
(来源: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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