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唐星 通讯员 陈智勇 真坚) 4名漳州少年在两年内疯狂撬店面,盗窃大量的财物和现金,总案值近7万元。昨日,漳州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蔡某、程某、黄某、康某、曾某提起公诉。
2011年2月16日凌晨,蔡某、程某、曾某共谋后,窜至漳州市区延安北路漳州宾馆一家二元店,使用作案工具强行打开该店店门后,共同盗走店内的四条硬中华牌香烟、二十余条各种七匹狼牌香烟等。
2010年8月29日凌晨,程某、黄某、康某又窜至漳州市区新浦路前锋新村15幢一家福利彩票店前,撬开该店后,上述三人共同盗走店内的2000元现金和一条软包玉溪牌香烟、一条软包灰七匹狼牌香烟、一条豪情七匹狼牌香烟、一条云烟牌香烟、一条软包红七匹狼牌香烟、一条硬包红七匹狼牌香烟。
2011年2月20日,该团伙作案后被巡逻警察发现而落网,经检察机关仔细审查,最终确定该团伙或两人、或三人、或四人多次撬店作案,盗撬店面共99间,总案值近7万元。现四名被告人均被逮捕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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