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文/图 通讯员 吴渊杰 陈瑞滨 林志祥) 今年2月底的一天,龙海市海澄镇的小林(化名)前往九湖镇与漳州市芗城区交界的一池塘钓鱼。
刚到不久,小林就看见一个骑着三轮车的男子,车上装着好几桶泔水,往附近的一家油脂加工厂驶去。
看到这一幕,好奇的小林跟着三轮车,来到这家油脂加工厂。
“这些泔水也能卖钱呀,那我改天也搞点来,你们收吗?”小林问工厂门口的一名工人。
“可以呀,有多少收多少。”工厂里的一名工人这样答复小林。
就这样简单的几句对话,小林竟然引出了一宗涉嫌收购、生产、贩卖废弃油、地沟油的窝点。
无意间发现地沟油加工窝点
地沟油,小林是非常痛恨的。当他发现有人骑着三轮车往油脂厂送泔水时,他就意识到这里面肯定有些不可告人的事情。没想到,就是这次的不经意,竟然让他发现了一个较大的地沟油加工窝点。
了解大概情况后,小林立即向龙海市公安局海澄派出所报警,并把他掌握的情况向民警一一叙述。
“小林发现的地沟油加工窝点是在九湖镇,我们海澄派出所没办法直接介入调查。”昨天上午,海澄派出所所长毛文毅介绍说,他第一时间就向龙海市公安局反映。
通报案情后,龙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二中队立即投入人力进行侦查。
现场查获48桶地沟油和废弃油
3月29日晚8时许,漳州市芗城区西桥南星社区的新源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的一个房间里,郑某荣、邱某英等六七个人,在房间里泡茶聊天。
突然,从外面闯进来几十名警察……
面对警察,郑某荣、邱某英等人赶紧双手抱头,蹲在墙角,因为他们知道警察进来的目的。此次行动,民警在现场查获46桶地沟油和废弃油。
“现场弥漫着恶臭,我们的一位民警在现场待了几分钟后,忍不住吐了好几次,现场的气味太难闻了。”二中队的蓝队长介绍说。
而此时,另一组民警在龙海市九湖镇林前村郑某能的店铺门口,抓获了郑某能的妻子,并从郑某能的店铺里查获两桶地沟油。
第二天,在村干部的劝说下,郑某能前往龙海市公安局投案。
这次行动中,警方共查获1万多斤废弃油和地沟油。
打着合法的幌子贩卖地沟油
据郑某荣、邱某英交代,从2010年起,他们就承包了漳州市新源油脂加工有限公司,开始收购、生产、贩卖地沟油、废弃油。
“这家公司是有合法手续的,原本是将废弃油经过生产加工后,作为工业用油出售,属于合法企业。”蓝队长介绍说,但由于连连亏损,就转包给郑某荣、邱某英经营。
“没想到他们承包了这家公司后,就雇用工人大肆收购烧烤、油炸的废弃油和泔水。收购回来后,泔水经过简单的加工、过滤后,制成地沟油。这些废弃油、泔水以每斤1元左右的价格收购进来,再以每斤2元的价格,转手销售给一些餐馆。而烧烤、油炸废弃油,则直接卖给餐馆。”蓝队长说,经过他们一个多月的缜密调查,发现郑某能的油炸食品加工点,就是从这个窝点进的劣质油。
产销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漳州首例
昨天上午,蓝队长从办公室里拿出两个矿泉水瓶装的劣质油样品。
一个矿泉水瓶里的油脂已经发黑,有一些淡黄色的沉淀物;而另一个矿泉水瓶里的油脂,呈咖啡色,瓶中有一半的黄色沉淀物。蓝队长介绍说,黑色的油脂是泔水经过简单提炼后的地沟油,而咖啡色的油脂,大部分是烤制肉质品时,滴下来的油脂,这些油脂里都掺杂着多种添加剂、调料等,都是不能用于食用的。
“这两瓶油就是从郑某能的店铺里提取的,他平时就用这种油来炸花生米、油条卖给村民。”蓝队长说,经有关部门检测,这些油全部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近日,郑某荣、邱某英、郑某能3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龙海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据蓝队长介绍,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批捕的,在漳州市尚属首例,而在福建省也只是第二例。
目前,该案件还在调查中。
短评
地沟油,事关餐桌安全,一直是执法部门的重点打击对象。我们欣喜地看到,漳州警方又办了件大实事,解除了一颗威胁老百姓健康的定时炸弹。不然,1万多斤的地沟油,将对多少人造成危害?
但我们注意到,警方对于案情的公布,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原料是从哪里收购来的,又流向何方?为何加工时没被监管到,倒是被一个“多事”的钓鱼者看出破绽?这些,都语焉不详,即使有人追问,也得不到满意的回答。
最为官方的说法是:该案还在调查中。我们真诚地相信,这不是托词。但调查总有出结论的时候,我们希望,到那时,这结论要结得圆满,让大家满意,让大家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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