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有望6月推出
2012年05月23日1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天晚上,沪深两市同时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据悉,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于6月中旬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高风险高收益品种,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充分知悉私募债券风险。业内专家提示,今后,投资者购买中小企业私募债,须依据信息披露文件独立进行判断,自行承担风险。
拓宽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公司债的一种,即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金融工具之一。《试点办法》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为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
两市都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发行,这也意味着,企业发行私募债券不用像发行股票那样,经历严格的审核。两市交易所在接受备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提供转让服务。而企业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逾期未发行的,须重新备案。
哪些企业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两市《试点办法》明确,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为未上市中小微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此举旨在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提升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在电子平台或柜台可交易
上交所负责人表示,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因此不能够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可以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者证券公司柜台进行转让,但持有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深交所方面则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试点初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仅接受投资者“成交申报”指令,不接受“意向申报”和“定价申报”指令。私募债券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谁可购买中小企业私募债
单个企业投资人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记者经过比较发现,沪深两市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但对机构投资者的要求一致。上交所还规定了个人投资者的三项条件:个人名下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理解并接受私募债券风险。
此外,两市都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承销商可参与其承销私募债券的发行认购与转让。
两市可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5项条件: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经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业界观察
高风险品种绝不适合中小散户
“上交所明确的500万元的个人资金门槛非常好,非常适度。”昨天晚上,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在国外,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只属于风险偏好者,一些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很可能发生倒闭或违约,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等经济周期不好的时候。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又被称为投机级别的“垃圾债”。
“比如你希望获取15%以上的高收益,也就必须承担它的风险。”董登新说,中小企业私募债绝不适合中小散户。据他分析,首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试点发行,将是中国公司债首次市场化发行,其标志有两个:第一,发审采用注册制;第二,任何中小微型企业均有资格发行。
其次,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做大中国直接融资市场;第三,为民间资本及有钱人、私募、投机者提供高风险投资品种,并能将地下高利贷、非法集资导入正途,让它们阳光化运作。“从这个意义上说,私募债是中小企业的福音。” 本报记者 窦红梅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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