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决定再次提高欠薪应急周转金额度至200万元
2012年05月23日14:51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杭州5月23日电(记者 岳德亮)记者23日从浙江省政府了解到,浙江省决定再次提高欠薪应急周转金额度,各市、县(市、区)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不少于200万元(此前标准为不少于100万元);经济发达、企业集中、劳动用工较多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此前标准为不少于30万元)。
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欠薪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政府垫付被欠薪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临时性生活费或路费,将由劳动保障部门执法或法院拍卖企业资产等方式向欠薪企业追回。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浙江省政府决定全力打造“无欠薪浙江”品牌,进一步防范和及时处置企业拖欠工资行为。目前,浙江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作者:岳德亮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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