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3人负责偷鸡,另3人负责运输、销售,仅仅半年时间,这个跨省偷鸡团伙作案200多次,偷了80余农户家里的鸡,金额高达40万元。在作案前,他们还毒死了多条看门狗。
华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伟、张三、周天3人从去年1月起至6月期间形成了稳定的偷鸡盗窃团伙,他们在华坪县各乡镇,华坪县近邻攀枝花市场福田、盐边县等地偷盗农户家禽,经过查实有80余农户被盗。
去年1月的一天凌晨,黄伟、张三、周天3人趁着华坪县文乐村村民彭某某一家熟睡之机,用木梯翻墙进入其院中,盗走了45只鸡。之后打电话叫李四开车将鸡送到了县城以低价贩卖给了冯五,韩磊明知其中内情还购买了几人偷来的鸡。
第一次如此顺利得手,几人达成了“攻守同盟”,准备继续偷鸡,并且还多次跑到攀枝花市的集镇村寨偷鸡。去年4月8日,黄伟3人到攀枝花市盐边县湾边村的一户人家,盗走了23只鸡2只鹅,之后又到另外一家偷了8只鸡。他们仍按原计划,由李四运鸡,销售给冯五获利。在偷鸡前,怕狗咬惊动农户,他们便向农户家的狗下毒手,用放了农药的火腿肠作诱饵,先后毒死了多条看门狗。
去年6月6日凌晨,李四驾驶自己的车接黄伟等3人到了攀枝花市盐边县某村田某某家盗走了13只鸡,后又盗走了何某某家的18只鸡。等候在路上的李四、冯五在接到黄伟的电话后开车去接黄伟的路上被村民拦截。黄伟逃脱,其他人被警方被抓获。
据华坪县检方的指控,黄伟等3人半年间作案200多次,盗窃金额经鉴定后高达40万元。在这条利益链上,李四为了赚取运费,他多次在黄伟等3人作案后帮助他们运输赃物,冯五负责卖鸡,而韩磊则明知是偷盗所得的鸡,还多次低价购买,并在黄伟逃跑期间通风报信。
今年4月26日,该案在华坪县法院开庭审理。华坪县法院审理认为,黄伟、张三、周天3人以秘密方式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3人构成盗窃罪;其余3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近日,华坪县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黄伟等6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判刑最重的12年,最轻的是缓刑。(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
(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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