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娄底讯 复制别人的手机卡,在你想窃听别人时,已不知不觉掉入陷阱。几个年轻人,以为他人“复制手机卡”为幌子,一年半就轻易诈得190余万元。5月23日,涟源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邓正良等17人提起公诉。
2009年底,邓正良以“复制手机卡”为诱饵,成立短信群发诈骗“公司”,公司由“业务员、话务员、送货员”等10多名固定成员组成。
该“公司”有专人向手机用户群发“复制手机卡”的短信,收到有人回复后,由11名“话务员”相互配合接听电话,他们谎称公司能制作“手机复制卡”,诱骗上当人通过银行转账购买。有人上钩后,即派专人充当“送货员”,谎称“手机复制卡”已制作完毕,送至被骗人所在的城市;若有人此时明白被骗,这伙人便以要将其复制他人手机卡之事公之于众进行威逼,迫使被害人交钱“了难”。而后,又派多人在上海、广州等地ATM机取现,将钱转到邓正良账户,记账等公司日常事务也有专人管理,收入颇丰,“公司”甚至配备奔驰轿车。
经审讯,一年半内,该团伙共群发诈骗短信1200余万条,诈骗800余人,共诈骗得款190余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达7.6万元。通讯员刘义辉 邓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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