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法官称风险多
2012年05月29日10:08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六一儿童节就要到了,有家长打算把新买的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作为节日礼物。法官提醒娃娃“被房主”法律风险多。
有的家长买下教育条件好的地段的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再迁孩子户口,以便于孩子以后得到更好的教育。有的家长是考虑到以后国家可能会征收遗产税,为孩子省下一笔税钱,而在北京等大城市由于房屋限购、贷款严格的条件,很多人是将所购买的房屋直接登记在子女名下,从而让自己有机会可以按少一套房标准去购买另外的房。也有从事商业经营的家长面对生意失败、资不抵帐的风险,为了恶意逃避债务或者其他目的选择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法官提醒,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的时候主张作为夫妻共有财产来分割法院是不予分割的,会判孩子在年满18岁以前,将房屋暂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代为管理。同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随意处置,比如说父母想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物,银行是会拒绝贷款的,处置要征得全体监护人一致同意,还要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证明你的处置行为确实是为了孩子求学或者治病这些重大事项的需要。但是相反,孩子成年后,在未经得父母或长辈同意情况下,私自将房产抵押出售,这些行为都可能会给老人的居住、养老造成严重影响。此外,为了逃避债务,将房屋过户给孩子,法院将认定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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