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30日讯 李丙春,一个小小的乡镇长,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寄生于土地拆迁领域,疯狂作案,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堪称中国“最贪镇长”。
从“拖拉机手”到“最贪镇长”,
人生就像抛物线
李丙春1960年代出生于北京市顺义区农村,上有两姐,下有一弟。他初中毕业后入伍参军,当了三年兵,退伍后就在当时还没有与李桥镇合并的沿河公社开拖拉机。拖拉机手的身份是村里人对他认识的起点。
1990年代初,沿河公社成立出租车公司,胆大、能干的李丙春成为主要负责人,后来出租车公司由集体转归个人,李丙春成了实际所有者。
此后,李丙春的经济才能被组织部门看中,调入体制内,一路升迁,最终成了李桥镇镇长、党委书记。李丙春大权独揽后,他的司机孙七十也被调入李桥镇政府招商部工作。在李丙春后来的犯罪过程中,孙七十多次参与其中,李的很多贪腐行为大都是在孙七十的帮助下完成的。孙七十在一定意义上成了李丙春犯罪的工具和帮凶。
从一名拖拉机手到北京顺义区李桥镇党委书记,再到犯下涉案金额超2亿元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三罪,李丙春的人生就像一条抛物线。
副局长落马,牵出李丙春二十多万受贿
李丙春的案发缘于顺义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宝的落马。
2011年6月22日,刘宝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检察机关办理刘宝案过程中,刘宝供述2009年9月他曾接受了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潘京萍赠送的一块价值17.9万元的名表,为了方便朗依公司在顺义买地建厂,刘宝将潘京萍介绍给了时任李桥镇镇长、党委书记李丙春。针对刘宝供述的这一线索,检察机关对李丙春涉嫌受贿问题展开调查。
根据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的指控: 2007-2008年间,李丙春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隆景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揽中国电子口岸业务技术及配套用房的设计工程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内存8万元的银行卡。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10月,他为北京中铁兴华经贸有限公司租赁该镇西树行村工业用地提供帮助,收受价值15.3万元的金条一块。
检察机关在查证这一犯罪事实后于2010年10月13日将李丙春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对其批准逮捕。随着调查的深入,让检察机关意想不到的是,先期查实的这二十几万受贿只是李丙春犯罪的冰山一角,此后查出的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重大犯罪涉案金额竟高达2亿!
彻查罪行,李丙春竟然贪污3800万,挪用1.78亿
据检方的指控,李丙春涉嫌贪污的罪行主要集中在2006—2007年机场高速南线和京平高速公路两大工程上马期间。而其获取暴利的背景是近十年来,李桥镇土地价格暴涨和拆迁补偿政策的漏洞。
李桥镇的征地拆迁大抵始于2002年。李桥镇紧邻首都国际机场,距离T3航站楼直线距离不过1公里,从洼子村可以清晰地看到航站楼的屋顶。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顺义是“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北京重点发展的新城之一”,临空经济区是北京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的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之一,李桥镇被规划为临空经济的核心区域。2003年时,洼子村的村民就知道自己的村庄被纳入了这一规划,但是城市扩张的速度还没有到达这里。
最先在李桥镇推动征地的是嗅到商机的甄氏集团,2005年以旧村改造的名义,甄氏集团将英各庄村改造成占地640亩、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的馨港庄园小区。
英各庄村民告诉记者,“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每平方米只有1080元,240多户村民中有2/3搬上楼,也不过占了两三栋楼,一共4000多套房子大部分都是当商品房卖的。”
开发商赚得盘满钵溢,可是土地补偿款至今未入村集体账户,英各庄村民入住已经7年,却至今都没拿到回迁房的产权证。
而这个商品房开发项目,当初却是打着旧村改造的名义进行的,是以镇长李丙春任总指挥的拆迁指挥部完成的。
直到李丙春案发后,英各庄村民才知晓了其中的奥妙土地财政的巨额收益,早就被李丙春闪转腾挪,拿来为自己所用了。
在2006年机场高速南线和京平高速建设过程中,李丙春更将他的这一“谋略”发挥到了顶点。
这两条高速均于2006年开工建设,全长53公里的京平高速总投资约为44.2亿元。机场南线高速全长20.4公里,总投资约45亿元,每公里2.4亿元的造价在当年创下了全国之最。
两条高速在李桥镇相接,仅京平高速(顺义段)的拆迁就涉及包括李桥在内的4个镇、26个行政村,需要占用集体土地约2794亩,拆迁涉及企业83家,民宅452户。
李丙春贪污的正是这两条高速的巨额拆迁补偿款,贪污方式也并不高明。
检方指控,在机场南线高速公路工程拆迁中,李丙春虚构北京中天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拆迁的事实,指使他人与该公司签订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1010万元。
在京平高速工程拆迁过程中,虚构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北京市智祥万通科技有限公司被拆迁的事实,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860多万元。李丙春还截留机场高速南线工程拆迁过程中,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应退给李桥镇政府的2000万元拆迁补偿款。
除了大肆骗取拆迁补偿款外,李丙春还掏着镇政府的钱袋子,涉嫌4起挪用公款犯罪,挪用金额高达1.78亿余元。
2006年6月至8月间,李丙春利用其镇长职务便利,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名,擅自决定从李桥镇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转入他自己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后,借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2006年3月至2010年9月间,李丙春擅自决定从李桥镇政府、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公款人民币4968万元,直接以个人名义或者在转入由他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北京宝利伟业仓储中心后,借给北京中天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进行营利活动。李丙春个人获利人民币30万元。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李丙春利用职务便利,涉嫌贪污拆迁补偿款达3800余万元、挪用公款1.78亿余元、受贿23.3万元。
2012年2月24日,李丙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庭审中,公诉人严肃指出,李丙春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指使孙七十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此外,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目前尚未宣判,但可以预知的是,等待李丙春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评论
“最贪镇长”
折射出什么?
从“拖拉机手”到“最贪镇长”,从案发之初的涉嫌受贿20余万元到最后受审时的涉案金额高达2亿元之巨,李丙春个人欲望的膨胀,固然是其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的内部动因。一个“最贪镇长”映射出的绝非仅仅是人性的贪婪,除此之外还有管理的缺失、制度的滞后等诸多问题。
问题之一:制度漏洞教训深刻
土地补偿制度为地价的巨大落差提供了依据,而征用目的的模糊则使得李丙春等基层官员可以利用职权从这个巨大差额中获利。李丙春案获取暴利的背景就是近十年李桥镇的土地价格暴涨和拆迁补偿政策的漏洞。他身为基层官员,掌握拆迁政策,熟悉具体情况和拆迁流程,他们利用直接操作拆迁的机会从中渔利,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正是这种制度漏洞为李丙春的贪腐行为提供了条件,造就了这位“最贪镇长”。
问题之二:审计监督总是迟到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既关系到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城市经济的发展,又关系到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可事实上,目前的征地拆迁项目审计往往是事后审计,拆迁工作完成后,房屋已经拆除完毕,现场不具备核实的条件,尤其是在没有产权证明,没有相关影像资料的情况下,房屋的实际面积、房屋结构、装修程度等难以复核,因此,审计人员无法判断补偿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审计时也只能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无法对拆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核实。
因此,审计机关应加大对拆迁资金审计监督的力度,关口前移,督促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落实,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家资金流失,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问题之三:权力监管常常缺位
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尤其是“四议两公开”中重大项目实现“一事一议”,而李丙春案所反映出的问题,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一个基层党委政府在涉及到如此重大项目决策中,难道一个党委会都不开,放任其“一把手”独断专行?这么大的贪污受贿数额,决非一日之寒,为何这么多年没人发现?我们如此煞有其事、架床叠屋的监管体系为何总是形同虚设?这一系列的问号,发人深省,促人反思,鞭策我们必须正视问题,积极寻求解决之道。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