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卜世成作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提出,应当明确划定禁止游泳的水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卜世成表示,建议在条例中增加一条,表述为: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游泳、滑冰等水上活动的水域,活动人员或组织者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新、改、扩建河湖工程时,河湖管理机构应当在陡岸、直墙等危险地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建议建立河湖断面考核制度。”卜世成表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河湖水质实施动态监测,定期公布水质监测结果。J204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