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同堂家庭常因小孩教育发生摩擦 有些年轻父母因此离异法官提示——
两辈人“争宠”易致孩子早熟
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与孩子父母等多人共同养育孩子,已成为时下很多家庭的模式,这种模式被称为“混合抚养”。
朝阳法院谭灵法官说,因为参与抚养的人员多,孩子能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关爱,但弄不好就会产生矛盾,严重时不但影响到夫妻感情,甚至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
纠结1
和孩子感情有亲有疏抚养人之间易生隔膜
“混合抚养”模式下,虽然各抚养者均参与照顾孩子,但由于相处时间、相处方式等不相同,孩子与各抚养者间的感情有亲有疏,这会引起抚养者之间的隔膜。
韩某和妻子赵某有一儿子名小强,双方老人都想照顾小强,但小强却与姥姥姥爷感情更好。后韩某和赵某协议离婚,商定小强归赵某抚养,但两年后韩某又想变更抚养关系。可孩子称,既不想与母亲生活,也不愿跟父亲生活,要求跟姥姥、姥爷生活。
纠结2
大人之间“争宠”让孩子左右为难
谭灵说,“混合抚养”意味着孩子在不同的时间段由不同人照顾,这对孩子的适应能力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同时,各抚养者都在乎孩子是否喜欢自己,有意或无意地在争夺孩子的关注与爱,这容易让孩子过早心事重重,学会察言观色,趋于早熟。
徐某和陈某都想离婚,也都想抚养孩子。双方发生矛盾前,孩子一直由徐某、陈某及陈某的父母共同照顾;而发生矛盾后,孩子暂由男方、女方家庭轮流抚养。
徐某告诉法官,只要有爷爷奶奶在场,孩子就不能完全放开跟她一起玩,但若孩子单独与徐某在一起,母子之情就很自然,孩子已看出妈妈与爷爷奶奶在“争宠”。陈某也表示,孩子确实比同龄人安静,甚至早熟。
纠结3
爱的方式有别小矛盾导致婚姻危机
谭灵法官说,因每个人的生活观念不同,尽管都爱孩子,难免对养育细节、教育方式等有不同意见,一件小事可能就会引起一场争论,若协调不好就可能造成家庭成员间的矛盾,甚至使婚姻产生动摇。
刘某和张某结婚后,一直共同居住在张某父母家,后二人育有一子,起初刘某与丈夫、公公、婆婆共同养育孩子,但常因照看孩子的问题发生争吵。为避免矛盾激化,小夫妻从张某父母家搬出,但孩子仍留在老人家。
可矛盾却日渐升级。半年后,二人分居。一年后,二人先后起诉离婚。
法官说法
“混合抚养”判决时缺少法律依据
谭灵说,“混合抚养”模式在我国有一定普遍性,但审判实践中仅有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可供参考。
该规定为: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但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均要求由对方抚养孩子,或一方在监狱服刑,另一方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时,是否可以考虑让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直接作为抚养人?
再有就是,如果诉讼期间当事人对孩子发生争抢时,法院应如何判决?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是否应征求孩子本人及其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意见?这些目前都没有明确规定。
由谁抚养孩子应征求所有抚养者意见
离婚纠纷中,父母双方常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夫妻未离婚,谁带走孩子都不违法。
澳大利亚设有“家庭关系中心”,可处理夫妻分居期间、离婚前子女的抚养问题,保持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我国可借鉴此经验。
目前在涉及抚养问题的离婚纠纷、抚养纠纷中,法官再次审理时仅询问孩子父母的意见,若孩子年满10周岁,还须询问孩子的意愿。
但若涉及“混合抚养”问题,为保护孩子的利益,应当询问所有参与抚养人员的意见。
文/记者张彬汪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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