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1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在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都被视为重罪。除了受到道德的谴责,罪犯还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在一些国家,这类罪犯即便刑满释放也会遭到重点“监管”。在韩国、德国,这类罪犯甚至会遭到化学阉割,以免日后再做出类似泯灭人性的行为。
美国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尽相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许多州的法律明文规定,只要与14岁(有的州是16岁)以下的儿童或少年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5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
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美国警方会录取强奸犯的指纹、气味和DNA等资料,并永远存档保留。强奸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还会对外公布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提醒公众留意防范。如果这个人想要搬家的话,每到一个地方都必须先到当地的警方备案。假若一个人曾经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随着科技的发展,美国警方已开始尝试采用GPS手环或脚环来追踪出狱强奸犯的行踪。
在美国,除内华达州的部分地区实行卖淫合法化外,卖淫、嫖娼都属非法行为,而所谓的嫖宿幼女更是严重的犯罪。由于美国对打击卖淫、嫖娼的力度很大,再加上警方对儿童色情的打击始终坚持重拳出击,甚至连家中藏有儿童色情照片都属于犯罪行为,所以很少有嫖宿幼女事情的发生。今年初,新泽西州消防员前往一名76岁的建筑学教授家中救火时,在墙壁隔层里发现一本70年代出版的女童色情杂志,结果这名老教授很快被警方逮捕。
在惩治强奸幼女犯上,德国是欧洲最严格的。与美国相同,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即便是与雏妓发生性行为,也属强奸,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另外,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去年,德国石荷州基民盟主席、州长候选人波缇切尔,因爱上一位16岁未成年人而遭该党开除。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为此,日本早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韩国是儿童性犯罪的高发国家,为此,韩国政府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另外,韩国也会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去势,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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