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建立健全有效机制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2年06月01日12:42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司法部今天(5月3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学习贯彻《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称为《处分规定》)座谈会。与会代表交流了学习贯彻《处分规定》的体会和下一步打算,就如何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单位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司法部党组成员韩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亨林指出,近几年来,监狱劳教(戒毒)系统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生命线,健全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公开执法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前不久,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颁布了《处分规定》,这是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监狱劳教(戒毒)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处分规定》,韩亨林要求,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单位和纪检监察机构一要抓好学习教育,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处分规定》学习教育同党章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教育合力、提高教育实效,结合岗位实际,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确保人人参与学习、人人接受教育。二要推进制度建设,要针对《处分规定》所列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狱劳教执法、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警察队伍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基础性制度,完善工作规程,最大限度预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是否存在《处分规定》列举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重要内容,把《处分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贯穿于各项监督活动之中,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阳光执法”,不断深化狱所务公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四要完善体制机制,各司法厅(局)纪检监察机构要抓紧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和联合办案、重要线索报备和会商、重要案件督办、重要信息报告等有关工作机制。五要加大办案力度,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以铁的决心和纪律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六要维护合法权益,把贯彻落实《处分规定》同全面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维护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护和调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韩亨林强调,学习贯彻《处分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劳教(戒毒)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司法厅(局)和监狱劳教(戒毒)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处分规定》的学习贯彻,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布局。各司法厅(局)和监狱劳教(戒毒)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习《处分规定》,模范遵守《处分规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司法厅(局)和监狱劳教(戒毒)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调动广大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积极性,确保学习贯彻《处分规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出席会议;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以及重庆等(区、市)司法厅(局)纪委(纪检组),海南、北京等省(市)监狱局、劳教局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专题交流发言。 (来源: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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