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追授沈星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新华网西安6月1日专电(记者 陈钢)陕西籍现役军人沈星在山东青州英勇救人不幸牺牲的事迹感动了全国。为了大力弘扬沈星同志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陕西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近日决定追授沈星同志为“第二届陕西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2012年5月13日,陕西籍现役军人沈星因勇救一名落入山东潍坊青州市南阳河的少年不幸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1岁的宝贵生命。他的英雄壮举,在山东、陕西乃至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沈星,1981年生于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2000年9月入伍,2001年12月入党,生前系第二炮兵工程大学青州士官训练技术教育学院副营职参谋。为大力弘扬沈星同志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省道德模范的通知》精神,决定追授沈星同志为“第二届陕西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作者: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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