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市信报》报道南京喜之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所使用的罐头含防腐剂一事后,南京质监部门对该公司使用的罐头进行了抽样送检。昨天出炉的检测报告显示:罐头质量合格,并未检出任何防腐剂。
据喜之郎南京食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腾云介绍,得知有媒体报道他们公司生产使用的罐头果肉有含防腐剂的可能后,公司所在的溧水县质监部门介入调查。“我们生产果冻使用的是安徽一家企业生产的白桃罐头,报道见报当天,我们主动要求质监部门对罐头抽样送检。”腾云称,罐头抽样都是质检人员随意在公司仓库以及正在生产的车间内抽取的,送检也是由溧水质监局送去到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南京)去检测的。
腾云称,质监部门抽样送检时都拍照取证,抽样的仓库内的产品,与《城市信报》记者到公司暗访期间,几乎没任何变化。
昨天下午,检验报告出炉。根据检验报告显示,此次检验的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和山梨酸及其钾盐。检验结论显示:来样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规定要求,检验项目实测结果符合检验技术要求。
“相关记者缺乏基本常识,利用罐头技术保存食品,根本不需要任何防腐剂,主要靠真空密封和高压杀菌。对罐头果肉的清洗和挑选,只能说明公司生产时对质量把关很严。”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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