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须跳出年年审计年年改怪圈
整改到位,表明对央企内部违法违规问题的矫正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央企的经营管理因此可以更加规范。但不能不问:央企何时能走出“年年审计年年改”的循环?
审计署6月1日发布15家中央企业2010年度财务收支等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银行违规放贷、因决策失误或不科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暗箱操作”,向职工滥发工资、资金、福利等问题比较突出。
被审计出的违法违规情况,虽然各有不同,却能反映出央企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应对措施是否及时得力,对贯彻执行中央宏观调控等重大政策措施是否坚决果断。事实表明,情况并不乐观。银行违规放贷,是为了借2010年房地产畸形繁荣之势谋取更多利润,却起到了推高楼市虚火、增加楼市调控难度的负面作用;国有资产流失,有损央企“全民资产管理人”的职能;招投标“暗箱操作”,损害了公平竞争;滥发福利,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也与许多中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形成鲜明对比。
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多数央企本就拥有行政垄断或自然垄断的优势地位。央企经营情况甚至一举一动,也更具社会敏感性。无论是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还是内部风险管理上,央企理应比一般社会企业做得更好。如此,才可能赢得更大的信任度,才可能在市场体系中师出有名、胜之有道。否则,无论其社会形象还是实际竞争力,都可能遭到削弱。
审计力度大,总能查出问题,社会已有预期;被审计单位违规情况惊人,社会也有预期。但是,这都是不该有的预期。央企被查出问题,不是第一次。被查出问题后积极整改,也不是第一次。审计署披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近97%已完成整改,87人受到处理。整改到位,表明对央企内部违法违规问题的矫正机制能有效发挥作用,央企的经营管理因此可以更加规范。但不能不问:央企何时能走出“年年审计年年改”的循环?毕竟,再严格的外部监管,也难以完全弥补已经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何况外部监管难以穷尽企业经营的所有方面。更重要的是,由于宏观政策总是随经济形势的变化处在动态调整中,央企固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如果不更新,就可能总是与政策方向不合拍、不协调。总会有新的损害公众利益和市场肌体的“歪招”被创造出来。
归根到底,央企从“年年审计年年改”的被动中跳出来,还需要从调整内部机制着手。审计署2012年企业审计工作重点任务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即“围绕健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更改陋习,堵住漏洞,不仅要靠行政监管这只手,还要靠市场机制这只手。当然,这不仅适用于央企,也适用于一切市场主体。
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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