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李东华
今年年初,家住浦东博兴路的李阿姨遇到一件晦气事。她在经过一栋居民楼时,被一大包垃圾砸中肩膀,衣服被弄脏不说,让她更气愤的垃圾包内包裹的竟是粪便。她报了警,警方介入调查后无法确定肇事的是哪户人家。最后李阿姨将存在抛物可能的4户人家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该4户人家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法院最终判定4户居民共同补偿李阿姨600元。
粪便从天降砸中路人
事情发生在1月3日。当天傍晚5点40分,李阿姨和儿子回家时借道穿过寿光路某弄一小区,当走到15号单元楼前的马路附近时,只听到头顶方向突然传出“嗖”的一声,李阿姨正准备抬头之间,感到肩膀被什么东西给砸中了。仔细一看,这从天而降的东西竟然是一包用卫生纸包裹的粪便!
受到惊吓的李阿姨又气又急,呆立现场10多分钟才缓过神来。此时她再抬头想找出到底是谁搞的恶作剧时,发现旁边楼房的窗户均已关上。李阿姨打了110报警,警察到现场查看,也无法确定哪户人家才是“高空抛物”的始作俑者。当晚7点,李阿姨前往寿光路某弄15号单元所属居委会反映情况。居委干部对她的遭遇也感无奈,据称该路段类似“高空抛物”情况时有发生,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对楼内居民进行过劝导,但效果甚微。随后,在两名社工陪同下,李阿姨再次来到现场查看,根据当时被砸的位置及力度,她认为寿光路某弄 15号 301室、401室、501室、601室均存在抛物可能,当她上门挨家询问时,没人承认曾抛掷过污物。
存抛物可能的4户成被告
第二天,李阿姨再度前往事发现场观察并拍照。寿光路某弄15号单元对面居民楼房后面有2棵树,且李阿姨被砸位置的上空还有电线穿过,电线高于二楼,上面还残留着与污物一起落下的卫生纸,因此一楼、二楼被排除了抛物。回忆起当时被砸时的情景,她判断污物是直接从高层掉下来的,但由于没法确定最终的侵权人,她决定将寿光路某弄15号单元3楼至6楼的4户人家全部告上法庭。
李阿姨在诉状中提到,自己的羽绒服和羊毛衫都被高空抛下的污物弄脏;事情发生后,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入睡,精神受到严重伤害,因此要求4名被告共同赔偿衣物损失费9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
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那4户居民备感意外,但在法庭上他们均无法证明此事与己无关。其中301室、401室、501室的3名被告辩称,李阿姨经过地点是小区的主干道,两侧都有居民楼,对面居民楼上的人员和本居民楼一、二楼均有抛掷污物的可能;而当警方及居委干部见到李阿姨时,其身上衣物已没有污物,不能证明事发当时的情况。601室则认为,从抛掷后的落污情况来看,不可能是6楼扔的。
不能自证清白就得担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具体到本案,李阿姨在寿光路某弄15号单元朝南阳台对应位置的小区马路上行走时,被抛掷的粪便砸中,造成所穿羽绒服和羊毛衫污损。由于相关证据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是谁,加上有可能造成此损害的居民又无法证明自己清白,为保护受害人,法院最后判定,由该4户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
不过,由于李阿姨没能提供污损的羽绒服发票以证明其价值,而羊毛衫污损部位不大,清洗后可以继续使用,因此,法院酌情确定李阿姨的损失为600元,由4名被告分别承担150元。鉴于法律规定被告仅承担补偿责任,法院据此驳回了李阿姨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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