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摆渡车僵局”,先破“各自为政”
各个主管部门应该以公众利益为重,打破部门间的利益界限。只要相关部门能打破各自为政的思维,区区2公里换乘路并非难以跨越的“鸿沟”。
本报评论员 崔滨
5日,通过市民体验、评判,正要试运行于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与济南火车站间的低速电动摆渡车,却因为涉及到营运收费和上路限制,得不到交通和交警部门的首肯。
由于种种原因,济南市火车站和长途汽车总站之间,长期以来都没有直达互通的公共运营线路。天桥区打击非法营运摩托的“打摩办”主动引入低速电动摆渡车,希望以此破解两站之间换乘不便的老大难问题,并倒逼“黑出租”出局,但因为欠缺周详的考虑,反陷入进退维谷的尴尬。作为摆渡车的低速四轮电动车,首先不符合交警部门关于上路车辆的标准规定,既无法正式挂牌,也难以认定交通责任;而且潜在的安全隐患,使日后的运营充满交通危险。另外,本该用于非营运的特种电动车,日后一旦上路收费运营,显然违反了交通部门对于营运车辆的相关管理规定。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交通部门及时叫停电动摆渡车,是顾及乘客安全的正确选择。但更应该看到的是,区区2公里的车站间直达换乘,本该在公交运营系统内妥善解决的问题,却久拖不决,成为困扰济南城市建设的难题,以至于迫使其他部门采取非常规手段寻求解决,交通部门在这一问题上也难辞其咎。
追根溯源,一些主管部门总是习惯性地从自己的角度、部门的利益出发,缺乏以公众利益为重、统筹考虑的大局意识。在这次的“摆渡车僵局”中,“打摩办”仅仅从打击“黑出租”考虑,没有充分考虑电动车的营运标准和交通安全问题;而交通部门在此之前则过多考虑公交线路的营运成本、下辖长途车站间的错位经营,没有设身处地地考虑众多旅客往返两站之间的辛苦。
火车站与汽车站,是城市重要的交通枢纽,也是形象窗口,两站之间换乘是否方便也是衡量一个城市开放程度和友好程度的重要指标。电动摆渡车的“上马”和“叫停”,也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了醒:两个车站间的直达换乘问题久拖不决,已经到了需要彻底解决的时候。为此,各主管部门应该以公众利益为重,打破部门间的利益界限,或者天桥区“打摩办”将电动车升级为正规营运车辆,以合规合法的方式进行营运;或者交通部门尽快在两站之间开辟站际直达公交线路或增开支线和区间线路,在公共交通网络内彻底解决换乘难问题。
只要相关部门能打破各自为政的思维,区区2公里换乘路绝非难以跨越的“鸿沟”。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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