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向民资送干货
本报记者 朱晨
今年1—4月,杭州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有不同程度回落。上月下旬,杭州出台《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发展实体经济端出了40条政策“大餐”。
支持民资进入基础产业
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首先要避免过去民间资本大量投入房地产、股市等泡沫或虚拟产业的情况重现“40条”含金量最高的也在于此。“现有法律无明文禁止的,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40条”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金融、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及政策性住房等领域。
“40条”中新设立了40亿元产业发展投资资金,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文创、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十大产业。对这十大产业领域中企业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还将按研发经费的25%给予资助,单项最高达500万元;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甚至可达1000万元。
为了鼓励企业创新投入,“40条”中还首创了建立新技术新产品的“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或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给予“首购首用”单位风险资助。
“鲸鱼”“虾米”均受益
对于大型企业和中小民营企业,此次“40条”均出台了相应的扶植政策。杭州将继续实施大企业培育计划,对工业、旅游业、商贸业、物流业等多个行业领域内的企业,只要其年收入首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分别给予相应的上规模奖励;对于首次达到大企业计划培育目标所列各项指标的,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实现境内和境外上市的,分别给予100万和50万元奖励。
杭州市财政将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培育和发展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同时延长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的政策,2015年底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企业,其所得都可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转型升级要求、暂时确实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可允许一次性缓缴3个月的税款。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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