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3小时后落网 |
焦点问题 |
案发后,西安市交警支队莲湖大队事故中队立即组织警力,通过肇事现场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和巡逻警车摄像头,派出5路干警,分赴城区主要路段和出城高速公路等路段缉查肇事逃逸车辆。于案发后3个多小时,将肇事司机抓获。
昨晚10时30分许,记者在莲湖交警大队事故科见到了肇事车辆和司机,肇事车为黑色奥迪,车号为“陕A747V7”,轿车的前部有明显的撞痕,奥迪车标被撞掉。据介绍,该车为奥迪S5,价值不菲。
肇事司机也姓朱,生于1994年,今年刚满18岁。由于受到强烈惊吓,在询问室里的朱某脸色发白,全身不断抽搐发抖。据朱某交代,他是西安本地人,2010年9月从陕西省武术管理运动中心因伤回家后,就一直赋闲在家。6月5日下午5时许,他驾驶车牌为“陕A747V7”的黑色奥迪S5,从纬二十六街路由东向西开往梨园路,在过从东数第二个红绿灯右车道时发生事故。
据莲湖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随安介绍,事发后不久,警方即赶到现场,兵分几路对案件进行侦破,“我们分为安抚、勘察、取证、追逃、排查4S店等小组进行侦破。”王随安说,警方曾经接到三名目击者提供的肇事车号,但并不一致,经过调取三个号码的车辆信息,其中只有一辆为奥迪,“这个市民提供的车号是准确的,据此,我们在晚上6点30分确定了肇事车辆登记的地址在青年路附近,8点50左右,我们赶到该处。”
王随安表示,车主是朱某本人,但车辆登记的地址是其叔叔的地址,车主朱某是在叔叔的电话之后才赶到叔叔家里,被警方带走的。这是在警方的强大侦破压力下做出的举动,“所以肇事司机的行为并不构成自首情节。”
采访中,有知情人告诉记者,该辆车系肇事司机朱某父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且该车并无被改装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杨德合何杰实习记者李浩
问题一:肇事司机是否闯红灯?
记者核实: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事发路段因正在修路,监控并未正常使用。是否闯红灯目前正在调查中。
问题二:肇事司机是否酒驾?
记者核实:昨晚警方已对肇事司机朱某抽血进行检测,结果未知。
问题三:肇事司机是否无证驾驶?
记者核实:记者从警方处得知,朱某1994年5月21日出生,刚满18岁,对于其在肇事前是否已拿到驾照,警方正在调查中。
问题四:肇事车辆是否超速行驶?
记者核实:警方目前还在调查中。
微博关注
网友愤怒寻找肇事者微博逾7000次关注
昨日下午5时40分,网友“胡汉三V”首先在微博上发布了肇事事件,截至今日零时,该事件被包括华商网在内的西安本地知名微博转发及评论超过7000次。
出于对肇事司机的愤慨及希望能找到目击者,为警方提供破案信息,与该事件有关的微博被网友迅速转发开来。晚6时18分,微博实名认证的新城区交警“交警小强”说:“那个撞倒了小女孩后逃逸的黑色奥迪司机,你还是人么?快快自首吧,也别刷微博打探消息了,看到微博就打122或者110自首吧,警察可以去接你来,不然你下半辈子都会在痛苦悔恨不知所措东躲西藏的日子里度过,还有就是别窝藏,自首吧自首吧。大家转起来。”晚7时17分,“默客女子”说:“继续全城通缉肇事逃逸车辆……黑色奥迪……由东向西驶向二环方向,强烈要求交通部门调取沿途视频录像!同志们加油啊,一定要找到肇事车!”
“默客女子”说:“可怜啊,现场太惨了我都不忍心拍……”
本报记者 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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