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首例使用假发票案宣判 餐馆老板获刑一年
使用假发票的餐馆女老板牵连出特大制售假发票团伙,发票贩子在外地开工厂印制假发票,运输贩卖一条龙。记者上午获悉,餐馆女老板李剑柳因持有伪造的发票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
据悉,她是京城首个在自己饭馆使用假发票获刑的餐馆老板。
制售假发票团伙主犯黄花学被海淀法院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8人分别获刑一年半至六年半不等。
2011年5月,警方接群众举报后,从李剑柳处起获假发票1895份。侦查员顺藤摸瓜,发现了这个制售假发票的特大团伙,主犯黄花学等人陆续归案。
经查,2010年6月起,黄花学伙同他人,在河南郑州某区自行购置设备、设立工厂,非法印制发票并运送至京销售。案发时,民警在工厂起获非法制造的各类普通发票共 33万余份。黄花学与妻子刘文兰、妻妹刘仿把假发票存放在自己北京的住处,伙同堂兄黄花明、堂嫂苏代弟对外出售。
庭审时,李剑柳称自己贪图小便宜,购买使用假发票,十分后悔。一直拒不认罪的黄花学首次承认指控,其他被告人也都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李剑柳持有伪造发票,数量较大,已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黄花学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已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其持有伪造发票数量巨大,亦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数罪并罚。其他被告人给予相应处罚。
来龙去脉
女老板买假发票只为省钱
2011年4月,一个自称马玉的女子找到六里屯一家餐馆的老板李剑柳,说自己的饭馆要关张,想把剩余的发票低价卖了。
由于餐馆的发票经常不够用,李剑柳就低价买下了马玉手里的6本发票。之后有两位食客找到李剑柳,说她给开的发票是假的,但对方并没有深究。
李剑柳掐指一算,每开出一张这样的发票,餐馆便能节省3至5元钱。
发觉了这个省钱的路子,李剑柳马上联系马玉等人,又买了三十本、1000多张假发票。对方还大方地附赠了一枚北京重庆水煮鱼火锅店的印章。
而马玉,就是本案中的另一被告人苏代弟。(记者 王晓飞)
作者:王晓飞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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