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编辑被诉借车不还
品牌区域销售经理刘某将一辆车交给新浪网汽车频道一位编辑后,以对方拒绝还车为由提起诉讼。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称试驾后早已归还,只是未要回欠条。
刘某诉称,2008年7月19日,他将名下一辆青年莲花竞速轿车借给新浪网汽车频道编辑张某使用,张某写下收条。此后他多次催要,但张某一直拒绝归还。经查询,目前该车存在多次违法记录。刘某起诉要求张某返还车辆,承担该车所涉违法处罚及罚款。法庭上,张某的代理律师称,当时汽车频道按惯例,为青年莲花品牌汽车做试乘试驾宣传报道而借用汽车,张某代表单位去4S店取车,并非个人行为。2009年3月,网站员工托人将车归还,接车人不是刘某,且因还车人不知道有收条,也没将其收回。律师还找来张某曾经的同事出庭证明此事。
对此,刘某的代理人坚持称,借车是刘某与张某之间的个人行为,并称张某找到刘某表示,他可以帮助刘某增加销售额。他认为证人与张某有利害关系,不认可其证言。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裴晓兰)
作者:裴晓兰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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