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实习生陈琳 通讯员云法宣 江西9岁留守女童暑期来穗与父母团聚,但务工父母工作忙碌,无时间陪她游玩,女童多次离家出走,父亲盛怒之下失手将其打死。近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宣判,因妻子求情,33岁江西籍男子邹某获判缓刑。
法院查明,2011年8月8日23时许,邹某在白云区嘉禾街加油岭大街出租屋内,因自幼留在老家抚养的9岁女儿邹佳(化名)在来广州过暑假期间多次离家出走且不听管教,在寻找了一天将女儿找回后,邹某捆绑女儿双手后将其吊起,用电线殴打。后发现邹佳欲再次离家,遂又持木棍再次殴打,致其身体多处受伤。事后邹某即刻将邹佳送往医院救治,但抢救无效死亡。在医院工作人员报警后,邹某在医院等待警方到场处理。经鉴定,邹佳被钝性暴力打击全身多处致失血性休克及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被害人家属提交了一封《求情书》,表示邹某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一直善待家人、疼爱孩子,基于教育孩子的目的失手酿成悲剧,且还有双方父母及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请求对邹某轻判。
近日,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邹某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但考虑邹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加之邹某行为得到妻子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鉴于本案中邹某是因对自己的女儿教育方式不当,导致致人死亡的后果,且其案发后自首,根据其悔罪表现、其家庭成员的意见以及对家庭关系的修复需要等情况,决定对被告人邹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近日,白云区法院一审宣判,综合本案被告人邹某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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