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卢杰
马山县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石山区,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9年8月,这里成为广西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试点县,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达16864户,多为鳏寡孤独之家,家境贫困,涉及资金约3亿元。
2010年四五月,马山县人民检察院相继收到群众举报,称该县加方乡龙头村村支书覃乃富、龙开村村支书曾绍宇等人以辛苦费名义向危房改造农户勒索钱财。覃乃富以每户1500元至3400元的标准向16户索取36400元;曾绍宇向18家农户索要了34200元。
办案检察官透露,覃乃富在春节前坐在家中等群众送钱,堪称“坐地收银”,而曾绍宇甚至还让农户在春节前送一只鸡来,引发群众极大不满。
马山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后,依法严肃查办了覃乃富、曾绍宇等4名村干部。此后,马山县检察院将该县危房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检察建议形式报送县委书记李兵。李兵当即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展开彻查。
一时间,马山县掀起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警示教育浪潮,一些村干部主动退还索要的钱财。加方乡龙岗村王兴汉老人从检察院拿回被索要的钱财后连声说:“没想到被腐败分子拿走的钱还能还回来,这真是检察院送给农民的大礼啊!”
马山县检察院查办危房改造职务犯罪,是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的一个缩影。博白县人民检察院一年前查办的农机局原局长梁龙受贿案,至今为全院上下津津乐道。
2011年5月初,博白县检察院接到上级检察机关的交办材料,反映该县农机局局长梁龙在农机补贴过程中,收受他人好处费5万余元。
梁龙长期担任基层领导干部,关系广,活动能力强,稍有疏忽,办案就会陷入被动。博白县检察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直至时机成熟后,才决定对其“收网”。
“我们用了不到12个小时,就攻破了梁龙的心理防线。据其主动交代,涉案金额高达34.6万元。”博白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谢钢回忆说。
梁龙案件办结后,为杜绝此类案件发生,博白县检察院到县农机局为农机干部上了职务犯罪预防课,两家单位还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基层干部之所以能在惠农资金项目上做手脚,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农民不了解相关惠农政策规定。覃乃富在供述时曾这样说:“那些规定连我都不很了解,只是知道国家有补助给。”
梁龙案直接催生了博白县民生资金电子动态监管平台。登录后,全县每一笔惠农资金去向清清楚楚地呈现在眼前,有效破除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博白县纪委书记姚焕柳说,不仅如此,博白县还借助网络公司和电视台,滚动播放惠民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以前,全县到底发放了多少补贴?具体去向何在?有时连财政局都不是很清楚。但现在,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知晓这些信息,使得干部不敢乱作为。”
今年3月,博白县检察院通过该系统发现,永安镇城治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数据异常。通过调查,揪出该村村委干部4人虚报最低生活保障金进行私分的行为。目前,该案已经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对话反贪局长
法制网记者卢杰
广西壮族自治区近年来承接了大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查处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任务尤为艰巨。《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就此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兼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梁毅展开了对话。
记者:广西在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方面面临怎样的形势?
梁毅:2008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始终持续不断地进行。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每年查处的案件中,涉农惠民案件均超过三成,有力遏制了这一领域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的势头。尽管如此,涉农惠民领域腐败问题依然较为严重,查办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记者: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在广西表现出哪些特点?
梁毅:从犯罪主体看,以县级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乡镇站所负责人员、农村“两委”负责人员为主,约占涉案人员总数的七成左右;从犯罪类型看,涉及罪名比较集中,主要为贪污、受贿;从犯罪表现形式看,窝案、串案多,共同犯罪问题较为突出。
记者:在开展此项工作过程中,检察机关遇到了哪些困难?
梁毅:遇到的困难主要有:反贪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任务重困难;部分农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躲避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侦查取证遇到一定困难;少数涉案单位出于顾及单位形象等方面考虑,不太愿意配合侦查,办案面临一些干扰阻力。
记者:下一步有何新的工作部署?
梁毅:下一步,广西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立足广西实际,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适时开展针对特定问题的“小专项”工作,进行重点打击和精确惩治,不断把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向深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看好民生资金,切实惠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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