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12日讯 ,“随着医保的报销制度不断完善,逐步推进省际之间跨地血液费用的报销这项工作一定是积极推进。”卫生部6月12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回答记者提问血费报销需具备的条件及何时能实现跨省报销时,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做上述表示。
郭燕红说,关于血费报销,特别是省内血液报销,目前已经具备了这样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刚才提到了绝大多数省份返还的标准是一致的,省内血站系统的信息化程度也比较高。有一部分省已经在这项工作当中先行先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关于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工作的通知》文件中,不仅要求省内要推进异地用血的报销工作,而且还规定了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省内异地用血时,费用先由用血地,在哪儿用血就在哪儿先行报销,然后由相关机构进行结算。
郭燕红介绍,在文件当中还规定,如果在同一省级行政区域内献血地和用血地返还标准不一致的,要求应该按照献血地的返还标准执行。无偿献血者可能不一定是一个献血地,有可能在不同的地市,不同的县来献血,如果是无偿献血者在多地献血时,由无偿献血的相关人,你来选择你的献血地的返还标准来进行报销。
“所以,应该说具备一致标准的不成问题,标准不一致的,也有相应的规定。”郭燕红说,这个相应的规定就是在献血者的献血地以及在多地点献血过程当中来选择一个献血地的报销。同时为了保证这项工作能够流畅,还规定无论是血站还是医疗机构,负责血液费用报销的机构要安排专门的人员来负责报销,审核文件,规范流程,这样的话,极大的方便献血者的报销工作。
“文件中规定有条件的省份之间可以开展,并且随着医保的报销制度不断完善,逐步推进省际之间跨地血液费用的报销。这项工作一定是积极推进,来落实好《献血法》规定,来保护献血者及其相关人的权益。”郭燕红最后说。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