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欧洲杯报道中,广东电视台体育频道大打美女牌,节目亮出性感火辣的比基尼女郎,负责播报欧洲杯赛场的天气情况。很快,一组该节目的截图在微博上疯传。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节目形式大胆,但节目组在宣传上却
是“低调保守”。(6月11日《羊城晚报》)
比基尼主播解说欧洲杯果真“不堪”吗?退一步言之,就算如同大家所说,“比基尼主播解说欧洲杯低俗”,而公众又有无这种低俗的权利呢?暧昧文化当然不提倡,但电视节目趣味的层次性是客观存在的。只要电视节目不背离公序良俗,无涉违法乱规,不仅其本身不可被权力粗暴干涉,观众的观赏行为也是“正当的”。无低俗何以衬托出高雅,何以展现出电视节目之参差多样?况且,比基尼主播真不低俗。
我们必须更平和地来看待比基尼主播,事实上,对它也是不必过于忧心的即便其在继续的播放中发生异变。作为一种看得见的现象,娱乐界和电视界会时不时出现一些问题,但因为其从属于娱乐与电视市场,有着本身的一套自净机制,可以随时掉头。换言之,公众有着自身的价值判断,同时他们紧紧掌握着遥控器,一旦发现电视节目“低俗”得超出了接受底线,自然会选择换台,也迫使节目制作方不得不重新“高尚”起来。这正是承认低俗权利的正效应:低俗的权利本身就有纠偏驱动,低俗的节目永远也不能一厢情愿。
广东电视台比基尼主播事件中,我们会发现,真正令人莫名惊诧的倒不是“比基尼主播”的焦点,而是该节目组退避三舍的“态度”。一个堂堂正正的节目,为什么节目制作方要表示“无可奉告”,要表达“不方便”?与其说不方便,不如说本身对“比基尼主播”的道德枷锁就没有卸下。先天无法放下的低俗认定,叽叽喳喳的围观者声音,一起比基尼主播事件,想不成为闹剧都难。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