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大桥已收回成本 凭什么还要高价回购
2012年06月13日14: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报载,下月起珠三角将全面实施年票互认,佛山三水大桥有望对珠三角地区的年票车辆免费放行;但三水大桥管理方称,从来没有说过7月1日起免费放行,“我们等着政府来谈,谈不拢的话,我们还是照样收费……”
这座因为55年“超长收费期限”而在去年被央视曝光的三水大桥,工程投资约4.56亿元,1996年正式通车。根据此前报道,截至2010年,其总路费收入已达7.5亿元,除去相关的经营费用及上缴税金外,外商投资方已收回全部投资金额,并有6000多万元的纯利润,中方也有近1000多万元利润收入。
但这座已收回成本的大桥,却在2004年向政府提出据说是“经过认真核查后”的6.7亿元回购金额,即政府若想回购三水大桥,就得出资6.7亿元!
这个回购要价,实际上就是要公众接受他们所称的“按现在路费收入每天10万元计算,到2049年,还有近14亿元的路费入账”的算法!实际上就是要广大车主接受他们所谓的“根据当时的车流量等方面计算,考虑到这座桥的效益很低,故投资方希望把时间定长一些”的55年收费期的事实!倘若政府按这个金额回购并纳入年票,那么最终埋单的还是广大车主!
但谁都知道,随着其他道路的开通,这个估算中的通行费能否实现还是个未知数,况且还有维护保养、收费成本等费用,这个按“到2049年进账14亿”折现得出来的6.7亿元回购要价,就真的那么令人信服吗?
三水大桥的管理者声称,之所以与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经营性公路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25年”的规定不符,是因为签约时《条例》尚未出台,“其后省交通厅也没下令要求我们把收费调整回来”。这似乎言不由衷。如果你们肯调整,那么顶多还有9年的收费期,折现的回购金额顶多只是3亿元左右,又怎会报出6.7亿元的要价!这就是你们对“调整收费期”的态度吗?
这样的回购要价,不要说佛山市政府感到“承受不了”,就是广大车主也绝不能答应!三水大桥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的某些管理者,就是当年牵线引进建设资金的官员,如今面对民众和投资方的利益碰撞,到底应该持何种取态?
对这类“收费高、期限长”、据说至今未取得省政府批准“非经营性收费公路转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项目,我们的交通厅就应坚决执行国家法规条例,下令限期纠正;拒不执行的,依法给予处罚;绝不能对他们的“暴利要求”予以认可,使人民利益受损。 (作者是广东省政府参事)
王则楚
作者:作者是广东省政府参事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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