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镇卫生院接到危重病人,需要转送县医院。若求助县医院救护车,单程需要四五十分钟。卫生院值班人员无人会开车,正在与朋友喝酒的院长被通知回医院。在病人家属请求下,院长驾驶救护车载病人奔赴县医院。
半途,车轮滑进水沟无法前行。交巡警赶来,发现院长醉酒驾驶。伤者从死亡线上挣扎过来,院长却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拘留。
重庆晚报记者 陈国栋 通讯员 马琴镕 任立维
卫生院深夜接到重病人
秀山县宋农镇卫生院院长叫李良(化名),今年43岁。
2011年8月14日晚10时许,李良正在与朋友喝酒,突然接到单位电话:院里来了一个伤得很重的病人,希望他回去。
李良回到卫生院,发现受伤男子因打架头破血流,面部也多处是伤,可能有生命危险。
卫生院无法施救,病人应该转到医疗条件较好的县医院。
醉酒院长开车转送病人
宋农镇离秀山县城有四五十分钟车程,若叫县医院的救护车来,病人等不起。
卫生院值班人员无人会开车,会开车的李良已经喝了不少白酒了,头有点昏了。
得知李良会开车,病人妻子求他:“求求你,你开车送他去一趟医院吧,你喝了酒,开慢点嘛。”
情况危急,又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李良决定铤而走险,驾驶救护车一路拉着警报送病人去县医院。
半途,在超一辆出租车时,李良驾驶的车辆车轮滑进水沟,进退不得,所幸无人员受伤。他打电话报警。
交巡警赶到,将伤者送往医院,对李良吹气测试酒精,结果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1毫克/毫升,是醉驾标准的两倍多。
因为抢救及时,伤者脱离了生命危险。李良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拘留。
得知李良被拘留,伤者家属深表歉意,向办案人员求情,希望从宽处理做好事的人。
检方决定对他不起诉
秀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叶通洲说,调查中,李良非常明白酒后驾驶很危险,但他当时就想快点将伤者送到县医院。
审查中,检察官发现,李良酒后驾车是伤者需急救不得已为之,系出于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本能,符合《刑法》紧急避险的规定,按《刑诉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良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
紧急避险
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从客观上看,它是出于紧急危险的状态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绝对不起诉
又叫法定不起诉,是指检方对警方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法院审判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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