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新规”制定进入冲刺阶段 主管部门征询消协意见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华晔迪、罗宇凡)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14日透露,有关部门正向消协征求意见。
刘俊海指出,鉴于金融消费者与商业银行之间在谈判地位、信息占有和财力对比等方面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即将出台的新办法应向广大消费者倾斜,他并建议办法制定者尽快公布办法征求民意期间收到的主要意见,并逐条解释采纳意见及理由。
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三部委在今年2月份公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时外界评论说,监管层规范商业银行的价格管理体系,使之逐步走向公开透明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征求意见稿未提及如何减免此前备受争议的一些收费项目,因此有“避重就轻”之嫌,建议相关部门多倾听民众呼声,银行收费应更多让利于民。
刘俊海认为,意见稿中的政府定价指导价仅有23项似嫌过窄。立法宗旨应是构建多赢共享的金融消费环境。要处理好坚持规范与发展、公平与效率、契约正义与契约自由、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市场创新与政府监管间的关系。
此后,办法制定者之一银监会在今年4月份组织12个督察组,分赴全国各地银行网点开展调研工作,查找问题,促进整改,纠正银行业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规行为。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根据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集的意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正在对银行所有业务,每项业务下所有服务,每项服务下收费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目录,将一起颁发。
至此,从相关主管部门2010年7月份公开表示要制定新办法规范银行收费开始,《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已历时近两年。由于事关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办法制定工作始终受到来自社会各界密切关注。
作者:华晔迪 罗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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