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汪蕾 实习生张天龙
5月27日,我省孝昌5名12岁女孩溺亡,宜昌在一周内也发生3起学生溺亡事件,近日,省教育厅、宜昌市教育局紧急发文,要求各地各学校在放暑假前做好防溺水教育。事实上,我国《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已有规定,明确将游泳列为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求生技能。
14日,记者了解到,宜昌外国语小学拟开设游泳课,变让孩子“不下水”为“学下水”,对学生溺亡事件频发不仅颇有启示意义,一旦遇险,能有效延长黄金救援时间。
江河水塘戏水游泳,4天3起学生溺亡
根据教育部门的通报,近一周来,由于气温飙升,宜昌少数学生私自到江河水塘戏水和游泳,连续发生了三起溺亡事故。6月9日下午,城区4名小学生到学校附近的江边玩耍,2人不幸溺亡。同日下午,城区一名初中生和小学生到一闲置工地水坑处捉龙虾,不幸溺亡。6月12日中午,宜都市三名走读生回家吃完午饭后结伴下河游泳,一名学生不幸溺亡。
城区一所位于长江边的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年夏天,学校老师都很紧张,担心学生出事,还组织老师课后到江边巡视。他分析了历年的溺水事故,有多例为一人先溺水,另一人或几人再去救,最后多人溺亡。
对屡屡发生的学生溺亡事件,这位负责人分析,宜昌作为沿江城市,支流、池塘众多。其次,由于家长或监护人在节假日和放学途中对学生的监管不到位,加之学生急救、自救能力差,导致悲剧一再重演。
60起溺水悲剧,未成年人占一半
记者从宜昌市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和海事部门了解到,每年夏天,宜昌江边都会发生至少60起因游泳和在江边玩耍嬉闹而引发的溺水悲剧,这其中未成年人约占一半。因为溺水和其他灾害不同,黄金救援时间仅3至4分钟,一旦错过这个时段,再高明的医术也回天无力。
“孩子还小,他们也许不知道溺水意味着什么,更别提自救和求救。”家住珍珠路的家长张先生说,夏天是溺水高发季节,暑假将至,学校和老师首先要给孩子敲响警钟,要不厌其烦的进行安全教育,让孩子明白,在没有大人看护下,绝对不能一个人或者和同学去江边或者池塘游泳玩耍。
变堵为疏,教孩子游泳
“孩子爱玩水是天性,但一些家长因为担心,就不让孩子在安全的情况下下水,其实更激发了他们的好奇心。”一位游泳教练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家长应抽空带孩子去玩水,这样不仅满足了孩子爱玩的天性,也能实地教育溺水的危害。
他建议,教育部门把青少年水上安全知识普及列入学校教学计划,把游泳课作为体育课的重要内容,尽可能让学生人人学会游泳。
事实上,这名游泳教练的建议在我国《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已有规定,明确将游泳列为学生应该掌握的基本求生技能,但遗憾的是,目前全市没有学校开设游泳课,宜昌外国语小学则将在秋季学期正式开设游泳课。
该校一名负责人介绍,从新学期开始,他们将在三年级学生中开设游泳课,请专业的游泳教练授课,并由校体育教师辅导教学,争取在一年的时间内,让孩子掌握基本的游泳技能和水上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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