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退休绝非解养老困境最佳选择
自有关部门发出推迟退休的政策讨论之后,举国上下呈现了一种深深的焦虑。因为当前中国的养老形态的“阶层性断裂”,国家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不交个人养老保险金,而处于收入与地位、声望低的企业单位员工才是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主力军。
推迟退休意味着推迟领取养老保险金,这对于原本就不堪重负的缴纳者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或者有点像“画饼充饥”的“希望主义”,这种调整对社会公平与经济调节,当然会引发利益受损者的集体抗议。
老龄化与老年社会政策,从来都是一个国家社会政策的焦点问题。在老龄社会加速的时期,如何解决养老金缺口的问题,是每一个社会的重大国策性议题。在美国是全民化社会保险、群体性养老基金并辅助于私人化商业保险,才逐渐支撑起一个庞大的养老保险平台。美国、法国、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北欧等基本都是如此模式。
我国多年前就有学者提出过将央企红利以企业年金的方式转移支付并补充到全国性的养老基金之中,以体现“全民所有制”的性质。但因为我国的“劳动者”性质和属性多样,并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全民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社会政策,优势群体成为并不需要缴纳养老险的那一边,而劣势群体却成为缴纳养老金的一边,所以,优势群体的“退休金”与劣势群体的“养老金”存在紧张的冲突关系,这必然导致任何国家公共资金的“养老基金化”都存在“既得利益者”偏好问题。所以原本简单的问题,必然复杂许多。
推迟退休以缓解养老金问题,不如加速推动全民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先全民统一化,才有可能讨论推迟退休的合理性。否则,推迟退休将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负面性政策。试想,在追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的大战略中,科技自动化、年轻化是必然要求,如企业要挽留更多的年长员工,如何实现转型升级呢?还有,国家每年新增大量大学毕业生,“蚁族蜗居”本就已是一种社会问题,如果再因为企业延迟退休,青年人将如何觅得工作?另外,如果延迟退休,身体条件可能较差的那些“企业劳动公民”将有可能缩短可领取养老金的年限,这对于劳动了一辈子的这个群体来说,无端地延迟工作,压缩安养天年的时间,情何以堪呢!
推迟退休年龄,本应是下下策。全民统一缴纳养老金制度,央企红利更大比例补充到养老金,真正更早更好的降低三公消费巨大支出,实现结构性减税政策,优化现有养老金的投资渠道,这些都比推迟退休年龄更具社会公平与逻辑合理性。
每个人都会变老,养老问题是一个全民都必将感同身受的事情。制定一项科学、合理、公平、正义的社会政策,不仅是一个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和讨论的问题,首先是一个制度合理性和政策公平性议题。否则诚如“越听证越涨价”一样,广泛的征求意见或是很难有广大的劳动人民的意见。
我们的政策,一定是为了促进社会更和谐,国家更安定。唯有如此,才有真正的全民共识,全民受益。(南京大学城市研究中心胡小武)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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