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 通讯员孙红政)南阳市一名杀人逃犯,逃亡四年间因怕被抓,没租过房,没住过旅店,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每天都在涵洞、废弃的房舍留宿,而逃亡途中他不忘买几本书阅读打发空闲时间(本报5月30日05法治事件版题为《杀人逃犯读书打发时间》曾刊发。昨日,记者在南阳市公安局青华派出所见到了该犯罪嫌疑人,他在供述其犯罪事实后对民警说:“我逃这四年,没过过一天安稳日子,整天提心吊胆的。这次决定投案自首前一天,我专门到一饭店,点了肉菜、鸡蛋,大吃了一顿,之后又到路边饭店嫖了一次娼。我今年30多岁了,至今未婚,我想开了,享受一次人生后,国家该咋处理我就咋处理我吧。任凭判我死刑,我也不想再过不人不鬼的日子了。”
不人不鬼的四年逃亡路
犯罪嫌疑人史传超,今年32岁,南阳市卧龙区英庄镇赵庄村人。因其姓氏在村里属于独姓,再加上他性格内向,经常受到大家族赵姓人员的取笑、欺负,近邻陈欣(花名)更是没事找事经常那他开涮、取乐。2001年8月15日,这一天史传超记得特别清楚,他也为此记仇了8年。那天,陈欣当着众人面说让他喝男人精子就可以找到老婆了,大家哈哈一笑离开后,史传超觉得受到了天大的侮辱,就决定报复。谁知这之后,陈欣外出打工了。2009年8月15日晚,当得知陈欣外出归来正在自家房子后边修电视天线时,他拿出自制的长杆宰羊刀,上前将毫无戒备的陈欣脑袋一劈两半,之后离家开始了逃亡生活。
今年5月17日投案自首后他向警方供述,逃亡的四年间,他没坐过火车,因为坐火车需要查验身份证,他坐过汽车,但都不再站内上下,都是在站外上车下车,大部分时间都是步行,一路走着四处流浪;没租过房子住,没住过宾馆旅店,因为那都要身份证,他每晚都住路边涵洞、废弃的房舍,冬天化装成乞丐,睡在相对较暖和的地方,有时也在城市供暖窨井盖上住;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经常饥一顿饱一顿,有时想吃肉了,花几块钱买几两肉,到野地里做烧烤解馋,身上行李里他买有一个铁勺子,有时买几个鸡蛋,也在野外在铁勺子里把鸡蛋煎熟吃;没过过一天安稳日子,外出打工只找临时的短平开的能及时拿到现钱的,一般一两天就能完工的力气活,拿了钱就走,绝不再一个地方呆上超过5天,就这5天时间里,一发现有警察出现或者有河南口音的人问他或者有河南牌照的车辆出现,他丢下工作就走,工钱都不要;逃亡的四年,他没给任何人包括他的家人通过电话,一个人默默无闻受尽煎熬四处流浪,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按他的话说,连家人也不知道他现在是死是活。这也是追逃民警在其亲戚处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线索的原因。
自首前他“享受”人生一次
逃亡的四年,他走了四省百十个县市。这次决定投案自首后,他买了辆二手自行车,一路骑着从陕西回到了南阳,车上带着他的简单行李和一摞子书籍。他说,逃亡期间他看书打发闲暇时间,一来解闷,二来不引起警察注意,谁会想到一个逃犯还会用功读书?他不买杂七杂八书,买的都是法律方面的或者是实用的学习书籍。
今年5月16日,他骑车回到了南阳境内,当晚,他在淅川县一家路边看着不错的饭店,花了102元,点了猪肉、鸡子、鸡蛋等几个好菜,美美享受了一顿。他到一路边店准备理理发,明天风风光光面见警察投案自首,谁知是个野店,里面有小姐,他说方正他也没结婚,还没碰过女人的身体,遇到了就算是缘分吧。那晚,他花了200元,嫖了一次娼。
5月17日,他骑车到新野县境内,累了。他用刚花100元买的旧手机向南阳市公安局110打了投案自首电话,遂即,他被新野警方控制并于第二天移交给青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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