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为民间资本搭桥 破垄断利好电力发展
2012年06月20日19:51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20日消息(记者费磊)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日前发布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市场。
这次《实施意见》称,今后将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其实早在80年代中期,发电行业就已经对民资开放,但民间投资却一直面临着行业准入存在障碍、投资环境需改善等问题。
林伯强:做得最好的时候,大概曾经占到整个发电的14—15%。可是到们今天占比我觉得可能还不到3%。现实告诉我们如果不解决保障收益以及公平竞争的问题,简单地说对民营开放是不够的。
《实施意见》还强调要积极推动电价改革,促进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电价机制。督促电网企业与民营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加强电价及电费结算监管,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统一的电价政策。
业界估算,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民间投资总额超过8000亿元。林伯强表示:民间投资的进入有利于打破国有企业的垄断,能够为能源行业带来良好的活力。
林伯强:它在经营方面的效率,它投资的灵活性应该是一个动力。我们目前国有的成本是不透明的,把民营引进来的话,你就有个参照物。
作者: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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