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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政府债券

2012年06月26日10:45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焦莹 马闯)地方政府债务近年来急剧上升,带来潜在风险。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听取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

  草案建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作者:焦莹 马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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