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李锐(化名)在路边绿化带内捡拾垃圾时,不慎滑入未经遮盖的路边排水井中,并溺水身亡。李锐的四名亲属认为,作为建设单位的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对于该排水井疏于管理,是导致李锐溺水身亡的主要原因,近日将该公司诉至大兴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97万余元。
排水井内发现尸体
2011年10月5日早上5点半,李锐像往常一样,帮有视力残疾的妻子做好早饭后,骑着三轮车出门上班。作为大兴区瀛海保洁服务中心的保洁员,他每天的工作就是负责捡拾笃庆堂村北侧兴亦路上的垃圾。然而中午到了给妻子做午饭的时间,李锐却迟迟不归。妻子摸索着拨打了丈夫的手机,但都是关机状态,她又找到丈夫工作单位,被告知李锐尚未回来,妻子在丈夫每天工作的道路旁发现了那辆三轮车,却没见李锐的身影。
当天下午1点,李锐同事张建(化名)和其他人顺着李锐惯常的工作线路寻找。当走到笃庆堂村西北侧的兴亦路边时,张建看到路边排水沟旁的泥地上有滑痕,沟里的水面上还漂浮着李锐工作用的编织袋。感到不妙的张建赶紧又找了根棍子在排水沟里探触,发现一个异物,挑起来后竟发现是一个人,还穿着环卫的橘黄色坎肩。
由于看到事发现场的排水井是露天敞开,无黏土填筑封护,更没有加盖密封,且其中积水很深,李锐家人因此认为,该排水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施工单位疏于管护,才导致李锐死亡。于是李锐的家人一纸诉状将该路段的建设单位告上大兴法院。
被告要求追加设计单位
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多年来一直是李锐在照顾妻子的饮食起居,现在丈夫突然因意外离世,李锐的妻子精神一直恍惚,而李锐的女儿又尚未成年,其家人为不让娘儿俩再受刺激,所以出庭的只有代理律师一人。
面对李锐家人的起诉,被告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所谓排水井其实是路边的涵洞,其作用是把路面的积水收集并排放到附近的排水渠,“我们是6月收到传票时才得知此事,经过实地测量,该涵洞长约5米,宽约2到2.5米,深约1.5到1.7米。6月时,里面并没有积水。”他同时表示,作为建设单位,己方只建设道路路面,并未建设道路下方,对于路边的排水涵洞只承担定期巡视的义务。但该律师同时也承认,涵洞附近没有设置警告标示,负责巡视的工作人员也未将涵洞内有积水一事上报,但己方完全是按照施工图纸进行建设,“图纸上就没有警告标示,我们也不可能自己主动添加。”因此该律师提出,希望追加该段道路的设计单位为第三人参加以后的庭审。
由于被告当庭提出追加第三人的要求,昨天的审判随即休庭。是否追加第三人,还要等待法院的通知。
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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