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业兴/画
广州市6月30日晚宣布,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控制管理,年增量配额为12万辆,试行期为一年。7月1日零时起,广州将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购车须申请取得配置指标。广州还将实行外地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行措施(7月1日《京华时报》)。
广州汽车限购的推出,意味着继北京、贵阳之后,广州也加入了这一限牌阵营。通过限购实行汽车总量控制,由此广泛进入地方决策者的视野,成为应对交通拥堵问题最重要的备选手段之一。应该承认,尽管其与近些年国家大力促进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本身相悖,但通过限购控制汽车总量对很多交通异常拥堵的城市而言,本身也能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而且,相比上海实行的价高者得车牌的拍卖制度,摇号分配要更显公平,每个人的购车机会更趋平等。
但无论如何,汽车限购政策本身都相当于设定了一种新的行政许可,对政府部门是一种扩权,对社会公众则是一种限权;要确保设定行政许可的合法性,至少应该做到几个方面:首先要确保摇号分配购车指标的公开公平公正,这是对所有由政府部门主持进行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最基本要求。其次,为缓解交通拥堵,要限普通市民购车,更该限政府公车,这样才有合理性。
不得不提醒的是,经适房分配“六连号”、“十四连号”之类事件频出,看似公平的公共资源分配每每总能打开腐败之门。当汽车限购政策的多米诺骨牌接连倒下之后,每个参与其中的城市都必须在摇号程序与制度设计上,首先确保公平杜绝腐败。此外,在家庭层面的公平,同样是政策制定者必须追求的,比如北京的摇号政策,一方面拒绝外地人,将很多非京户籍的家庭挡在了购车大门之外,另一方面,同样的京籍家庭也可能这家有几辆车那家却一个号都摇不到。
说到限制政府公车,其实有很多理由。比如,节约支出,比如遏制三公;具体到限购政策,在限制市民购车之前,政府部门自然更该首先作出榜样。推出汽车限购政策的唯一理由就是缓解交通拥堵;而造成交通拥堵的原因,除了私车增速过快,同样有公车增速过快的因素,尤其是那些被泛滥私用的公车。所以在对汽车进行总量控制前,更该对公车进行总量控制。
湖南舒圣祥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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