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公办教师暑期不得有偿补课
2012年07月03日03:45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思存)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在暑假期间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西安市教育局
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中小学将于2012年7月5日起放暑假,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星期六)正式上课。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
该负责人表示,各区县教育局要继续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
作者:陈思存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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