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非法吸取存款六千万 自称不懂中国法律
2012年07月03日11: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海鹏飞
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实习生王贝佳 以房产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涉嫌变相吸存6000万余元,受害人多达90余人,美籍华裔博士、广州市美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板梁奇伟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昨日在广州中院一审过堂,庭审中其辩称对相关指控事项一概不知,具体由同案人处理。
以房产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吸存
今年40岁的梁奇伟是美籍华人,自小在美国接受教育,并拥有博士学位。
检方指控,2008年8月,梁奇伟全额出资成立广州市美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美妮公司),同时聘任同案人余洁儿为招商骨干,将公司承租来的物业包装成“流尚型地”商贸城对外招商。
美妮公司的交易方式,为出租商贸城铺位1至6年经营权,让投资人一次性交纳全部资金,公司每年支付客户投资总额的8%到16%作为收益,在合同期满后返还本金,并收回房产。美妮公司以此为诱饵向社会广泛招商,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吸引了66人投资,最终造成2000多万元的损失。
房产项目被抵押仍出售
检方指控,在梁奇伟和余洁儿的实际操纵下,美妮公司又用类似的方法进行了包括一德路“海之星”商铺、“广百写字楼”等多个项目的招商投资,并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销售房产的协议,非法吸存。
期间,被告人梁奇伟用投资款成立了广州国鼎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并在光明广场、海珠区江南西路等地开办“ME生活馆”。2010年5月起,梁奇伟拉客户投资加盟ME生活馆经营权,约定由美妮公司支付10%-15%的收益,客户将生活馆承包给美妮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投资期满公司返还本金。
接着,梁奇伟又先后出资购得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繁华路“金口岸”大厦的几栋房产,欲将其对外销售,最后在明知房产已抵押的情况下承诺将其过户给客户,由此造成投资人数千万元的损失。
据调查,梁奇伟所获赃款多用于支付个人债务,其余的用来负担受害人利息、员工工资、员工提成等公司和个人日常开支。
受害者多达90余人
“我是美国人,对中国的法律不了解,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昨日庭审中,梁奇伟一再表示自己对公司的非法行为并不清楚,相关事项主要由同案人余洁儿处理。但检方出示的相关证据显示,梁奇伟为涉案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非法吸存过程中直接受益。
据悉,本案所涉及的受害人多达90余人,且受骗金额巨大,众多受害人多年来的“血汗钱”因此付之东流。
“连养老钱、棺材本都搭进去了!”昨日庭审上,到场旁听的受害人情绪激动。一名受害人介绍,此前涉案的几十名受害人曾多次在公检法部门之间奔波,但一直没能讨回被骗的投资资金。
昨日,被告人梁奇伟的辩护律师称,梁奇伟愿用名下所有房产变现弥补受害人损失。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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