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谈好价钱车钥匙就被拔了 一市民称遭“钓鱼执法”
红网长沙7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祥 实习生 彭玲) “到市中心多少钱?”“你随便给点吧。”“大概多少?”“30块。”“便宜点吧。”“28块。”7月2日上午,潘志(化名)的红色奇瑞轿车停在汽车北站附近,与3个人进行如上的对话。刚说完,几名穿着制服的人拉开车门拔下他的钥匙。穿制服的人是芙蓉区交通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他们认定潘志从事非法营运,而潘则坚称自己被“钓鱼执法”了。
潘志说,那3人在路边朝自己的车挥手,潘的车停下后,3人声称要去市中心,“他们主动问我要多少钱,不是我先问的。”讨价还价只花了不到一分钟,车还没有开动,执法人员就从左边拉开驾驶室车门,拔下了车钥匙。潘认为那3个跟他讨价还价的人也是执法人员,故意假称坐车,实为“钓鱼取证”。但他承认,自己并没有看到3人的相关证件。
昨日上午,芙蓉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分管执法监督的副局长龙勇将当日执法录像播放出来,录像是执法人员在离潘志轿车后面约10米处拍摄,从视频上看,拍摄者坐在车里,操作台上放着运输管理局的通行证。
视频显示,几名男女通过车窗与车内人说话,不到一分钟后,他们打开车门准备坐进去。此时,一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拉开车门。视频拍摄者也走过去,询问几名男女:“你们是怎么讨价还价的?”一女子回答:“他要30块,我们还价到28块。”随即,拍摄者拍下了奇瑞车的车牌号,视频终止。
“那两男一女确实不是执法人员,是乘客。询问乘客是为了获得口供,作为证据证明驾驶员具有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这不属于钓鱼执法。”龙勇说,“我们进行调查取证,一般不会采用伪装成乘客的方式,查处时必须出示证件。即使暗访,也不会主动招停车辆。”
对此,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才金说:“如果有证据证明与驾驶员进行交易的人是执法人员,或者是在执法人员授意下假装要求乘车,这种行为就涉嫌钓鱼执法了。如果他们的确是乘客,执法人员就是正常执法取证。”
龙勇称,潘志将面临5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如果潘志对处罚决定不认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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